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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让居家养老服务全时段全链条

养老动态 10-13


  “我照顾失能父母已经十几年了,最大的心愿除了希望二老能好好活下去,就是夜里能睡个踏实觉,自从夜间照护的服务人员来我家以后,我的愿望终于实现了。”昨天,在市民政局举行的“家庭养老夜间照护床位”建设项目启动仪式上,来自常熟的吴女士感慨万千。随着我市在全国率先推行的家庭养老夜间照护床位建设项目正式启动,像吴女士父母这样的高龄、独居、失能老年人居家养老“痛点”可以得到有效缓解。

  补齐夜间服务缺失,让居家养老服务全时段、全链条

  吴女士的父母罹患重疾,生活不能自理,身为家中长女,吴女士承担起照顾两位老年人的重任,为此她已与丈夫分居长达十余年。吴女士坦言,繁重的照料让自己身心疲惫,她很怕长此以往,自己支撑不住就倒下了。在申请了居家养老照料后,白天有服务人员搭把手,大大减轻了吴女士的负担,而晚上仍然是“魔鬼时间”,好几次父亲在夜里有“轻生”的念头,让她夜里无法睡得踏实,经常要爬起来查看二老的情况,很是痛苦。自从政府推出家庭养老夜间照护床位政策以来,夜里也有服务人员上门,父母得到了更加专业的照护,吴女士也能睡个踏实觉了。

  记者了解到,目前,苏州市户籍老龄人口占比已超过25.69%,达到185.67万人,其中80岁以上老龄人有28.9万人,居家养老服务量大。经过多年的培育,我市已经建立居家养老照料、长期护理险、家庭医生等多支成熟服务队伍,形成了专业的居家养老服务白天时段照护机制。但对于部分高龄、独居、失能的老龄人而言,有时候可能出现白天服务力量“一哄而上”,晚上却“无人在场”,供需矛盾突出。

  “晚上时段对老年人来说是‘魔鬼时间’,不仅因为晚上极易发生疾病和意外,还有老年人因夜间易失眠、胡思乱想等造成精神障碍问题。”苏州市民政局副局长胡岚表示,推行家庭养老夜间照护床位,既是补齐夜间服务缺失,也是让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全时段、全链条的重要举措。

  提供基础服务和个性化服务,优先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

  市民政局出台的《苏州市家庭养老夜间照护床位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指出,家庭养老夜间照护床位为居住在本市范围内年满60周岁以上老龄人,提供起居照料、精神陪护、应急处理的基础服务和个人卫生、饮食照料、家庭保洁、代买代购、临床护理的个性服务,优先保障高龄、独居、失能、残疾、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老龄人,项目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普惠适用的原则。办法”同时还对服务机构、服务“人员、服务流程、风险防控、政策扶持等多方面内容进行规定,以保障项目运行的规范性。自从5月21日“办法”出台以来,全市10个(县)市区积极试点开展家庭养老夜间照护床位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已有95家单位成为首批签约机构,设置了12个养老服务夜间照护创新观察点,签约服务对象1726人,开展服务1586人,服务次数29704次。

  记者了解到,提供夜间照护服务的主体需经民政部门审核并对外公布,一般为辖区内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以及各类为老服务的社会组织。由老龄人或其代理人提出建床申请,服务机构上门访问评估,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协商一致后签订服务协议。签约后,服务机构要及时在苏州市养老数据资源中心应用服务平台办理登记手续。

  “养老服务是一项专业服务,我们要求夜间照护人员必须经过机构上岗培训和安全教育,具备基本养老服务能力。比如懂一些老年心理,当老年人出现身体不适或者其他紧急突发事件时,知道基本的处置流程和求助电话。”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处长刘贵祥表示,机构会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并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

  探索“物业+养老”模式,解决服务人员女多男少问题

  对于服务人员短缺,特别是男性护理员少的问题,市民政局鼓励家政公司、物业公司积极参与提供服务,进一步探索“物业+养老”方式。目前,市民政局联合市住建局推出“物业+养老”养老服务新尝试,已有永旺永乐(江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苏州金虎物业有限公司、阳光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吴江水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4家物业公司参与“物业+养老”服务响应点,成为我市首批“苏州市原居安老响应中心”。在物业管理中心设置的原居安老响应中心可为老年人提供生活服务、医疗服务、陪伴服务等,在发挥物业优势的同时,整合街道、社区、医疗机构及社会组织等各方资源,为老年人提供全天候、全层次的养老服务体系。

  刘贵祥表示,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服务人员以女性为主,物业公司则男性居多,又与小区居民熟悉,居民对物业也有信任感,让物业介入养老服务,能充分发挥物业优势,扩充养老服务人员队伍,解决服务人员与服务对象性别不匹配的问题。

  据悉,目前全市注册的物业公司已达到1600多家,从业人员约15万,在管住宅小区6211个。苏州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陈留杭告诉记者,物业联结着千家万户,因此物业在开展养老服务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首先是场所优势,物业的配套设施可以作为开展养老服务的场所。其次是信任优势,物业人员与老年人已经在日常来往中建立了良好的信任关系,能够降低老年人及其子女在接受入户照料服务中的心理门槛。更重要的是,物业开展养老服务也可以解决目前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存在的服务时长受限、服务人员吃紧、老年人突发需求无法得到及时响应等问题,成为现有模式外的有益且必要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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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文章来源: 姑苏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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