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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重阳老年公寓
广西重阳老年公寓
广西重阳老年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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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重阳老年公寓
广西重阳老年公寓
广西重阳老年公寓

广西重阳老年公寓

收费:  1000 元/月起

床位:  600 张

类型:  老年公寓

地区:  广西 / 南宁市

收住:   自理   

 0771-4511100  

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良庆区大沙田经济开发区金象大道72号

机构介绍:

广西重阳老年公寓成立于2003年12月,是由自治区民政厅投入福利彩票公益金兴建的专业养老服务机构。采取“公建民营”的运营管理模式,由广西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自主经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机关是自治区民政厅。公寓占地面积30亩,建筑面积23800平方米,庭院绿化面积13540平方米, 设床位600张。整个建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建设,是专门为老年人兴建的、现代化的、综合性的、全区规模最大设施最全、环境最好、服务最佳的老年公寓。

服务项目:

个性化护理服务

 

 名称

 时间

 价格

 扶老人行走训练

 1小时

半小时

 10.00

 5.00

 一般的的关节、肢体活动

 1小时

半小时

 10.00

 5.00

 加时、加量喂食

1小时

半小时

 10.00

 5.00

 附加下花园活动

1小时

半小时

 10.00

 5.00

 附加淋浴

 1

 10.00

 附加心理疏导

1小时

半小时

10.00

 5.00

 陪老人外出购买物品(规定在公寓附近超市、商场、市场)

陪同就医

 2小时以内

2小时以外

 10.00

 20.00

 中药泡脚

 15分钟

半小时

 5.00

 8.00

 温水泡脚

 15分钟

半小时

 3.00

 5.00

 单独陪聊

 每小时

 5.00

 房间内单独煮面

房间内单独煮麦片

 每天三餐

 5.00

 3.00

 房间内单独帮洗衣服

 一天一次

 6.00

收费标准:

住院费用
注:实际价格以现场咨询为准!
每月结算一次。凡收费内容中实行优惠价的,均为阶段性标准,在甲方进行统一价格调整(物价局规定范围内)时,将随之调整。
1、
床位费:实行按月收费。                    
普通单间:2000元-2100/间/月
豪华单间:3000元/间/月
豪华套间:5500元/间/月
双人间:720—780元/床/月
三人间:510—540元/床/月
四人间:510—600元/床/月     
2、、
生活护理费:实行按月收费。
失智老人:一级:1830元   二级:1470元   三级: 930元    
一级护理:A:1140-2250元/月   B:1020元/月  
二级护理:750元/月
一对一专护:130-150元/天 
一对四专护:75元/人/天           
按生活护理级别评定表确定护理级别(注:按个人生活能力的六个方
面进行综合评估。)
3、洗理消毒费:100元/人/月  
4、诊查费:100元/人/月
5、清洁费150元/人/月
6、医疗护理费:60元/人/月
7、医药费(含医学护理费):有项目发生者,根据医疗收费标准收费。
8、伙食费: 
①能到饭堂自行就餐,或自己点菜需送到床边者,按所选内容收费。 
②实行自选按月包营养餐者,500元/人/月。
③需配用于鼻饲的流质营养餐4.5元/餐。
9、一次性收费:
①每个老人入住收一次性体检费。
②收一次性生活用品费:850元左右
10、押金:收押金3500元-4000元,退房时退还。

入住须知:

入住须知
一、入住条件:
1、无暴力倾向、精神病、传染病(如艾滋病、甲肝、乙肝、丙肝、肺结核、淋病、梅毒、痢疾、麻疹、狂犬病、乙脑、禽流感、伤寒等)。
2、60岁以上老人(男女不限)。
二、入住流程
1、老人或家属提出入住申请,保健医生确认可以入住。
2、充分了解公寓设施,详细阅读入住须知和入住协议。
3、选定入住房间或床位,确定生活护理级别。
4、填写入住登记表,签订入住协议书。
5、提供给老人相关资料。(相见注意事项第1条)
6、交费。
7、入住。
三、注意事项
1、入住时提供老人及家属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核对用)、复印件各一份,老人近照1寸2张、2寸2张以及有关病例档案。
2、老人衣服上要绣名字。(如老人需在公寓绣名字,价格为40元,共96个名字)
3、入住办理手续时须有近亲属、担保人或所在单位负责人在场。
4、入住时间:早上8点-11点30分
             下午3点-5点30分
5、如已提前订房,从订房日起第三天仍不入住即开始收取床位费,且从第七天起开始收取护理费。
四、交费须知
1、入住收费按当月入住实际天数收取护理费、床位费、洗理费(二级以上)、伙食费(包餐)、入住押金、体检费及一次性生活用品费。
2、若入住不满一个月者按天收费。收费标准以公寓日收费标准为依据。
3、请每月10日之前到财务缴纳老人当月各项费用及结算上月医药费。逾期不交费,每日收取5‰滞纳金。
4、请妥善保管好入住押金收据,出院凭收据退还押金。
5、如通过转账交费的,请给财务致电,查询老人的费用后再转账。

联系我们: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良庆区大沙田经济开发区金象大道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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