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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鼓楼区我享幸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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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鼓楼区我享幸福院

收费:  500 元/月起

床位:  100 张

类型:  老年公寓

地区:  江苏 / 徐州市

收住:   自理   

地址:  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下淀路八巷十八号

机构介绍:

我享幸福院——“中国老年保健协会”、“徐州市养老协会”会员单位,“江苏省养老服务协会”理事单位,是“江苏省示范性养老构”。2007年度曾被徐州市评为“社会福利事业先进单位”,后又被命名为“市级诚信民办非企业单位”。陆续成立了中共党支部、团支部、工会等组织机构,成为徐州市首家党政工团健全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我享幸福院隶属于徐州市鼓楼区民政局,位于市区东部,地处下淀路八巷十八号,占地约四亩,建筑面积三千平方米。现有床位160余张。室内外装有大型电子安全监控系统。

服务项目:

医疗服务:
医护人员24小时值班制,每周都有医生巡诊,专门有医护人员统一发送药品(体检、输液打针、静脉点滴、吸氧、理疗、换药、心理咨询、康复指导)
膳食服务:
适合老人口味,精心制作各种家肴。实行包伙方式。每周召开膳食工作意见会,为老人和家人的团聚、生日寿典开办宴席
护理服务:
24小时程序化个案护理服务。包括晨间护理、晚间护理、口腔护理、指甲护理、大小便护理、洗头、洗澡、洗脚、刮脸、更换内外衣、翻身擦背、喂水、喂饭、喂药、室内床上卫生、便器消毒等。
康乐、康复服务:
设有娱乐室、书画阅览室、健身房、定期组织老人游玩,趣味运动会、坐起训练、站立训练、行走训练、语言训练等个案康乐、康复服务。
建院11年来,我院累计投资200万元,院内全套设施完全是按照老年人的生活起居习惯和活动特点设计与建造的。园林式的庭院清新雅致,楼台、长廊、亭阁、池水清澈相连;错落有致的假山奇石、盆景花卉,呈现出一派百花争艳,鸟语花香景象。老年人居住房间冬暖夏凉,生活设施完备齐全。休闲康复,舒心安逸,是我市目前民办养老机构中规模较大,环境幽雅,设备齐全,科学管理,服务一流,集吃、喝、玩、乐、住、洗、医疗保健、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养老送终为一体的大型老年公寓。“我享幸福院”除了为老年人开办提供公寓养老服务外,还专门为老年朋友们设立了老年活动中心。活动中心有: 户外游园、观光车旅游、室外健身广场、电视棋牌室、阅览室、奇石根雕、盆景字画等艺术欣赏,还为喜欢养鸟、养动物的老年人开辟了“百鸟园”、“牧养场”。并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各种节日、喜庆、祝寿、会友等餐饮服务活动场地。因此,老年人及他们的子女们一致称赞,我享幸福院是老年人快乐的驿站,是老年人幸福的家园。为了更广泛地满足社会、家庭对老年人服务要求,我院还专门开办了院外老人陪护服务中心。该中心专门为一些因病住院的或在家庭中需要陪护,或者需要提供一些家政服务的老年人提供经过专职技术培训的优秀护理工作者,持证上门服务。服务中心的各项业务及工作全部由幸福院统一领导。对老年人的各种服务与住幸福院的老人一样,实行统一服务标准。对于老年人饮食、起居整理、被服更换及护理人员工作餐全部由院方统一配送。对一些身体健康,能够活动的老年人,院方还将安排专车把老年人接到幸福院内与住院老人一起参加适合老年人的文体健身活动,实现把幸福院办到病房中、家庭中,完全解决了子女对老年人关怀的后顾之忧。
“我享幸福院”虽然是个人投资的民办养老机构,但实施的确是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幸福院的服务对象主要面对社会上一般老百姓,对孤寡无助、没有资产与经济收入的老年人,入住幸福院实行全额免费服务,并给养老送终;对社会上家庭生活较困难的老年人,根据不同程度的困难情况给予减免基本生活费待遇;对于一些家庭经济条件一般,且又不能在家进行养老的老年人,根据老年人不同身体状况只收取相应的基本生活费。为了满足社会上不同层次的养老服务的需要,我享幸福院还专门对部分家庭经济情况较好,生活富裕的老年人实行“一对一”的贵宾式服务。

收费标准:

入住须知:

1.入住我院前应该先了解并熟知我院基本概况,明确护理方式、级别、服务范围及收费标准。
2.入住我院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办理入住院手续。
3.入住人员入院前需提供三级甲等医院的健康体检报告,精神病和传染病人员(发病期)谢绝入住,60岁以下人员原则上不予以接收。 
4.入住本院达成协议后,由入住人员监护人签订《入住协议书》及附件,办理交款手续后方可入住我院。7.入住本院达成协议后,由入住人员监护人签订《入住协议书》及附件,办理交款手续后方可入住我院。
5.入住人员入住我院后,必须自觉遵守我院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共秩序,讲文明,讲卫生爱护公物,严禁带人留宿(如有特殊情况应经院方同意后方可留宿)。
6.住院人入住我院一般采用公寓式管理方法,我院负责吃、喝、玩、乐、拉、撒、睡、洗等服务项目。住院人穿戴用品配置,医疗保健形式选择和费用,住院人员日常自由活动、行走安全责任,应由住院者本人或其监护人负责承担,院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入住人员应按时缴纳生活费。每拖延一天,按《入住协议书》规定收取滞纳金。如无故拖欠,本院有权即时终止服务并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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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下淀路八巷十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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