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南宁市颐康养老院 |
机构类型 | 养老院 |
所在地区 | 广西/南宁市 |
床位数量 | 78 张 |
最低收费 | 900 月/元 起 |
收住人群 | √ 自理 √ 半自理 |
机构特色 | √ 试住体验 |
南宁市颐康养老院入住须知 办理入住手续流程: (1) 老人或家属提出入住申请,保健医生确认可以入住。 (2) 充分了解养老院居住环境,详细阅读入住需知和入住合同。 (3) 选定入住房间和床位,确定生活护理级别。 (4) 填写入住登记表,签订入住合同。 (5) 提供老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家属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6) 交费入住(押金与托养费)。 入住需知: (1) 凡自愿来我院养老、疗养均可预约入住。 (2) 入住时须携带送养人的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本,入住者的身份证原件、病历,如实填写入住登记表、有效联系电话。经我院批准后,办理入住手续。 (3) 为及时掌握入住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入住时需做必要的体格检查,本院不接收传染病及精神病患者。 (4) 老人入住时,不准携带贵重物品(耳环、戒指、手镯等饰品)。零用现金,请妥善保管好,以免丢失。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养老院不予赔偿。 (5) 本院备有床上用品,入住者携带的被褥、枕头、衣物等生活用品,均应绣上自己的名字,以免差错。 (6) 入住者家属应确定一人经常与院方联系,以便及时交流入住者的生活与医疗情况。 (7) 我院同时办理临时性(三天以上)住院业务(如儿女外出开会,出差等老人需要照顾)。 (8) 每月以入住之日起为缴费时间(如:10号入住,以后便为每月10号前交入住费用),逾期不交,每天加收5‰滞纳金。 (9) 本院休息时间(晚21:30-7:30;午休:13:00-14:30)外,其它时间均可探望老人,节假日可将老人带回家。 (10)凡老人家属登记电话、住址如有变化,24小时内通知本院办公室更改,否则因此出现的问题和造成的损失,责任由送养方负责。 (11)老人入住我院期间突患重病、急病,如老人家属不同意到医院抢救,只留在在本院治疗,送养方必须在合同上签订附加条款,老人病情严重或出现意外,由送养方负责。 (12)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春节、中秋、国庆等节日)养老院适当收取加班费 (13)入住者原订住一个月以上而不到半个月,自动要求出院者,按半个月计价收费;超过半个月以上,按一个月计价收费。 (14)入住时需交押金2000元。本押金不动用,出院时凭收据退给家属。 (15)签字的送养人须是成年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我院要求入住老人外出应进行登记或写假条,以便管理和对老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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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南宁市颐康养老院 文章来源: 南宁市颐康养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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