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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建瓯市建州老年中心的入住条件和要求

建瓯市建州老年中心建瓯市建州老年中心 机构资讯 06-22
机构名称  建瓯市建州老年中心
机构类型  养老院
所在地区  福建/南平市
床位数量  900 张
最低收费  1350 月/元 起
收住人群  √ 自理 √ 半自理 √ 不能自理 √ 特护
机构特色  √ 医保定点 √ 异地收住

1、入住本院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监护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各一份,老人提供二寸近照二张由家属或监护人护送来本院办理手续,签入住《协议书》后方能入住。
2、入住前须体检,便于掌握养员的身体状况,日常饮食及护理。
3、签订托老协议,需要有可靠的担保人(指亲属、子女或单位负责人),担保人必须按照协议承担其相应的护理义务。
4、入住期间,老人和家属须主动配合护理人员工作。
5、入住时请勿携带贵重物品及100元以上现金,特殊情况须向本中心办公室登记保管,私自委托他人管理发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6、凡入住本中心老人及家属请熟读入住须知,并慎重签订入住协议书。
7、自理老人(或候鸟式养老)、介助、介护、半自理老人、完全不能自理老人、智障、智残老人均可入住。
8、入住时必须如实介绍养员身体情况和潜在病情,不得隐瞒。入院前须全面进行体格检查,自查自报、自负责任。
9、入住者,须服从本中心管理,爱护公共设施,如有损坏公物按市价赔偿。
10、首次入住者,须缴纳入住管理服务费300元,缴纳备用金3000元,如须取暖的老人,应缴纳冬季取暖费每年300元。
11、收费标准随本地市场物价而调整。特困人员经老年中心主任批准后给予一定比例优惠。
12、根据入住时选择的房间、护理级别按月缴费,首次入住者当日缴纳当月费用,每月25日-30日缴纳次月费用。若拖欠费用应缴纳按日拖欠金额3‰的滞纳金,若拖欠费用超30日,本中心视为违约,按入住协议处理。
1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老人不能入住:
 患有传染病在发病期间;
 患有精神病或严重老年痴呆,影响他人;
 不适应群体生活的必须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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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建瓯市建州老年中心    文章来源: 建瓯市建州老年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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