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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青岛市北区福山老年公寓的入住条件和要求

青岛市北区福山老年公寓青岛市北区福山老年公寓 机构资讯 06-24
机构名称  青岛市北区福山老年公寓
机构类型  老年公寓
所在地区  山东/青岛市
床位数量  1000 张
最低收费  1000 月/元 起
收住人群  √ 自理 √ 半自理 √ 不能自理
机构特色  √ 异地收住

 本人自愿到福山老年公寓安享晚年的老人。
  已参加青岛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能适应集体生活,不妨碍其他老人正常生活,按时交付相关费用者。
  临床上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患有常年不能间断治疗的慢性病,生活半自理的老人
  常年卧床的慢性病,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
  符合住院条件,需要临床护理的老人;
  由于各种疾病导致生活半自理或者不能自理的,急性期已过,临床诊断、治疗方法明确,需要临床医疗护理和治疗的老人。
  虽无医保,但是愿意全额承担所需临床医疗,护理费用的老人。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收。
  患有精神病者;
  患有传染病者;
  患有老年痴呆症,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者;
  急性重病、病情严重、且不稳定需要紧急治疗者;
  存有酗酒等严重不良生活习惯者;
  老人被迫入住公寓休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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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青岛市北区福山老年公寓    文章来源: 青岛市北区福山老年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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