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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泰州医药高新区颐年康复养护中心的入住条件和要求

泰州医药高新区颐年康复养护中心泰州医药高新区颐年康复养护中心 机构资讯 09-29
机构名称  泰州医药高新区颐年康复养护中心
机构类型  养老院
所在地区  江苏/泰州市
床位数量  300 张
最低收费  2000 月/元 起
收住人群  √ 自理
机构特色  

1.入住条件
男性年满60岁,女性年满60岁(弱智或其他特殊情况除外),本人自愿。符合入住条件,能适应集体生活,按时交付有关 费用者,均可申请入住。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入住,己经入住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入住协议书自行止,请其主动离开公寓。
1)凡是与“法抡功”或其他邪教组织有关联的;
2)患有传染病的、患有精神病的、隐瞒病史的;
3)严重防碍其他老人正常生活的;
4)不按时交纳入住费用的;
5)无视公寓方规章制度及其他原因不宜在公寓住养的。
2.入住程序
1)由休养人员的责任担保人或休养人员,了解休养具体生活和收费情况后,需自愿提出书面入院休养申请。
2)责任担保人或休养人员自愿决定入院休养的,应持休养人员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以往病历、1寸免冠近照一             张、送养人身份证复印件,到业务接待室面谈休养有关事项,签订入住协议、到收费处缴纳相关费用。
3)休养人员试住期间,由护理部和医务科安排休养人员的生活护理服务、身体检查、评定护理等级。
4)根据评定的护理等级,由业务接待室通知责任担保人或休养人员,签字确认护理等级费用。
3、不宜携带入公寓的物品
1)沙发、凳子、椅子、木箱、橱柜及宠物等
2)易燃、易暴、易腐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和设施安全的物品
3) 未经批准不得带入的其他物品
4、公寓公约
1)爱公寓如家,自觉维护公寓内正常的生活秩序。
2)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团结友爱,互相谅解,和睦相处。
3)严禁吵架,打骂、搬弄是非,不得干扰公寓内正常的工作秩序和老年人的正常休息。
4)保持居室及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5)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
6)按时交纳各种费用,确保服务准时到位。
7)仪表整洁,穿着得体,注意自身文明形象。
8)要服从管理,尊重工作人员的劳动,听从工作人员的善意劝告。
9)不准向工作人员赠送及转借钱物,老人之间不能借贷。
10)患病时要听从医生的治疗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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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泰州医药高新区颐年康复养护中心    文章来源: 泰州医药高新区颐年康复养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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