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昆明市当你老了健康养老中心 |
机构类型 | 养老院 |
所在地区 | 云南/昆明市 |
床位数量 | 500 张 |
最低收费 | 3000 月/元 起 |
收住人群 | √ 自理 √ 半自理 |
机构特色 | √ 异地收住 √ 试住体验 |
1、入住手续办理完毕,应按合同签定的生活楼层、房间号、床号入住。
2、爱护房间内的设施设备,节约用水、用电。
3、不得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入住中心。
4、大量现金、存折及贵重物品最好不要带入中心,如确实需要带入,请委托交财务部保管室贵重物品进行保管,不交保管室的,如有遗失本中心概不负责。
5、房间内不允许使用电饭煲、电炒锅等其它电炊具。
6、老人需要外出时,必须向护理员和养护部负责人说明去向,经批准,必须凭出门条方可外出。
7、老人入住中心期间,如因服用自带药物或使用自带医疗器械进行治疗而出现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可代保管日常药物。
8、合同履行期间,合同乙方请假外出或由丙方带出在外发生一切情况与甲方无关。
9、每月25日预交下月相关费用,如采取其它付款方式付款的则另行约定,如要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付清各项费用。
10、老人及家属、丙方的联系地址、通信电话发生改变时,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中心以书面形式或短信方式告知养护部负责人,否则对此造成的后果中心不承担责任。
11、除合同当中约定的紧急联系人可带老人外出,其余人员一律不得带老人外出,否则对此造成的后果中心不承担责任。
12、如因老人身体及疾病原因不适合居住在本中心,合同乙方及丙方必须接到中心书面通知后及时转院或离院,如因乙方及丙方原因不及时转院、离院,在接到通知之日起所有后果自负。
13、本中心在乙方入住期间会按约定尽量提供相应服务,但由于老人原因与同居室老人不适宜同住,中心有权告知乙方及丙方后进行房间调整,如老人超过三次提出房间变动要求,中心实在无法满足的前提下,乙方及丙方需自行包房居住。
14、乙方在入住期间必须遵守中心的相关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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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昆明市当你老了健康养老中心 文章来源: 昆明市当你老了健康养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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