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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北京市老年健康服务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养老政策 06-23


各区卫生健康委:

  为进一步完善具有北京特色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根据《2020年北京市老龄健康工作要点》,拟在全市遴选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北京市老年健康服务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示范开展包括老年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的综合连续全流程老年健康服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遴选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成为“北京市老年健康服务示范基地”,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服务需求,创新老年健康服务的体制机制和服务模式,推进业务融合发展,示范基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健康服务与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在全市示范开展包括老年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的综合连续全流程老年健康服务。

  二、工作原则

  (一)机制模式探索

  各区卫生健康委、各示范基地通过创新工作机制和服务模式,加大老年健康服务供给,提升软硬件建设水平,示范开展各项老年健康服务。

  (二)业务融合发展

  各示范基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六位一体”的功能与老年健康服务高质量融合发展,有效提升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老年健康服务、医养结合服务等各项业务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示范引领推广

  通过示范基地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充分发挥引领指导、示范推广、人才培养和业务能力提升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开展综合连续全流程的老年健康服务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项目启动(2020年5月,已完成)

  市卫生健康委委托北京社区健康促进会负责项目具体推进,成立项目指导组、管理组和综合专家组(包括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组、疾病诊疗和康复护理组、长期照护和安宁疗护组),根据工作目标和要求,明确各组任务分工,制定完善工作方案。

  (二)组织实施(2020年6月—10月)

  1.制定示范基地遴选标准(6月1日—6月5日)

  综合考虑示范基地建设要求和辖区老年服务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心基本条件、区内配套支持政策等方面因素,制定科学具体的示范基地遴选标准。

  2.组织机构申报(6月5日—6月12日)

  拟申报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填写《北京市老年健康服务示范基地建设申请表》(附件1),向所在区卫生健康委提出申请。各区卫生健康委对照老年健康服务示范基地遴选要求组织初审,签署意见后向市卫生健康委提交申请;对暂不符合标准但有参与建设意愿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可推荐,但需制定整改方案。市卫生健康委委托北京社区健康促进会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入选示范基地机构名单。

  3.制定评价标准(6月13日—6月30日)

  组织综合专家组和项目管理组专家,结合国家和北京市老年健康服务相关文件精神,调研了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老年健康服务的工作实际,围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六个环节,制定《北京市老年健康服务示范基地评价标准(试行)》(另文印发),并对申报单位相关人员开展培训。

  4.全面推进示范基地建设(7月1日—10月30日)

  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团队针对老年健康服务六个环节的业务建设,到示范基地现场调研指导,协助开展设施改造、流程设计、科室建设、业务技能提升、人员培训等工作,帮助指导示范基地做好体制、机制创新和功能完善。

  各区卫生健康委指导示范基地融合各方资源,对标《北京市老年健康服务示范基地评价标准(试行)》提升软硬件水平,开展服务流程改造、科室设置调整、专业技术人员培养等工作,不断提高综合连续全流程老年健康服务能力。

  (三)总结评价(2020年11月—12月)

  1.组织复核(11月1日—11月20日)

  组织专家按照《北京市老年健康服务示范基地评价标准(试行)》对创建老年健康服务示范基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现场复核,达到评价标准的授予“北京市老年健康服务示范基地”称号。示范基地名单通过市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北京社区健康促进会官方微信和媒体公布和宣传。

  2.总结推广(11月21日—12月31日)

  全面评估总结项目情况,制定北京市老年健康服务中心建设规范,并在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广。获评“北京市老年健康服务示范基地”的单位优先承接市区两级老年健康服务项目。

  四、示范基地遴选

  (一)基本标准

  1.城区服务人口不少于3万人,或辖区老年(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15%以上;郊区服务人口不少于2万人,或辖区老年(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15%以上。

  2.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不低于90%,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不低于70%。

  3.与本辖区养老服务机构(含养老院、养老照料中心、养老服务驿站)等签订合作协议,并根据协议开展相关工作。

  4.与街道、社区有良好的协调联动机制。

  5.机构建设具有一定规模,设备设施完备,技术力量较强。

  (二)遴选程序

  1.拟申报建设示范基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填写《北京市老年健康服务示范基地建设申请表》(附件1),于6月8日前向区卫生健康委提出申请。

  2.各区卫生健康委对照老年健康服务示范基地遴选要求组织初审,签署意见后,于6月12日前将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北京市老年健康服务示范基地建设申请表》和《各区申报“北京市老年健康服务示范基地”建设汇总表》(附件2)报市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电子版同步发OA老龄健康处杨凯);对暂不符合标准但有参与建设意愿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可推荐,但需制定创建方案。

  3.市卫生健康委委托北京社区健康促进会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确定入选示范基地机构名单。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参与

  各区卫生健康委要从落实市委市政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措施要求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此通知转发辖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积极组织辖区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积极申报示范基地建设。坚持以老年人健康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健康服务,不断提高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各区卫生健康委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统筹疾控、医政、基层、健康促进、社管等各方面力量,明确职责分工,各部门齐抓共管,确保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取得实效。示范基地一把手要亲自挂帅,成立专班,明确专人负责,深入梳理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疗、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老年健康服务重点环节,固化经验、解决难题、开拓创新,不断完善服务功能,丰富服务内涵,强化各项服务质控管理,积极推动建立对标国际一流的老年健康服务模式。

  (三)强化示范,注重引领

  示范基地建设要不断提升老年健康服务能力,扩大老年健康服务供给,开展新技术应用,探索服务新模式;建立适应老年健康服务需求、规范高效的管理运营机制,提供规范综合连续全流程的老年健康服务,有效满足区域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广泛开展交流、观摩、技术培训等活动,示范引领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老年健康服务。

  附件:1.北京市老年健康服务示范基地建设申请表

  2.各区申报“北京市老年健康服务示范基地”汇总表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4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市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杨凯,13810437368;北京社区健康促进会宋妍,13693181893)

  请点击下载:

  1.北京市老年健康服务示范基地建设申请表.docx

  2.各区申报“北京市老年健康服务示范基地”汇总表.docx

附件1北京市老年健康服务示范基地建设申请表

机构名称

地址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服务人口

(万人)

其中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

%

编制床位数

开放床位数

建筑面积

使用面积

临床科室

设置情况

□预防保健科 □全科医疗科 □老年病科 □临终关怀科

□康复医疗科 □内科 □外科 □妇科 □儿科 □口腔科

□精神科 □传染科 □肿瘤科 □中医科 □理疗科

其他:

2019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

2019年老年人

健康管理率

老年健康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概述,不超过500字)

示范基地建设思路

(概述,不超过500字)

区卫生健康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卫生健康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各区申报“北京市老年健康服务示范基地”汇总表

区卫生健康委(盖章)

序号

申报机构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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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文章来源: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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