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资讯

联系我们

安养养老公众号

辽宁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养老政策 10-11

辽老龄办发[2020]2号

各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沈抚示范区社会事务局(老龄办)、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传承中华民族孝老爱亲传统美德,大力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根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2020年全国“敬老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于2020年10月1日至31日在全省开展以“弘扬养老孝老敬老传统,共建共享老年友好社会”为主题的“敬老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着力弘扬中华民族孝老爱亲传统美德,着力解决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着力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着力强化全社会人口老龄化国情意识,在全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养老孝老敬老活动,切实增强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走访慰问老年人活动和志愿服务。动员组织党员干部、社会各界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走访慰问活动。重点走访贫困老年人,帮助其巩固脱贫成果;重点走访高龄、独居、空巢、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传递温暖、倾听呼声、反映诉求,帮助其解决日常生活面临的困难;重点走访失能老年人,帮助其解决在基本生活、医疗保障、长期照护等方面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组织引导医疗卫生机构、文化单位等开展健康义诊、科普宣传、文化下乡、戏剧演出等为老惠老公益活动,鼓力支持助老志愿服务团队和相关社会组织,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开展关爱帮扶志愿服务活动。

  (二)开展敬老爱老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宣传报道我省获评第三届全国“敬老文明号”和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主流媒体、新媒体作用,集中展播弘扬养老孝老敬老传统文化的影视作品、公益广告,微电影、短视频、歌曲等,组织好“脱贫攻坚老有所为”微视频征集活动,宣传在脱贫攻坚战中涌现出的老骥伏枥、自强不息的老年人,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所做出的积极贡献。

  (三)广泛组织老年人维权系列活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辽宁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普法宣传活动,宣传老年人维权典型案例,增强全社会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意识。鼓励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和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以及“老年维权示范岗”“老年优待服务窗口”发挥积极作用,开展老年人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志愿服务活动,营造依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

  (四)持续组织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以受众需求为导向,注重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六进”(即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养老机构、进乡村)活动,组织党政领导、专家学者、老龄工作者、“老有所为”先进典型人物等进行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教育,让社会各界更深入了解人口老龄化基本国情,形成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广泛共识和行动。

  (五)大力普及老年健康政策和知识。深入开展《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老年健康促进等专项行动,宣传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推动将服务项目落实落细。结合老年人特点,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营养膳食、运动健身、心理健康、伤害预防、疾病预防、合理用药、康复护理、生命教育和中医养生保健等内容开展老年健康知识宣传。重点宣传老年健康教育科普视频、《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老年健康核心信息》、《老年失能预防核心信息》、《阿尔茨海默病预防与干预核心信息》等。

  (六)启动实施“智慧助老”行动。启动“智慧助老”专项行动,努力消除老年人面临的“数字鸿沟”,切实保障信息时代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要围绕老年人“不会用、不敢用、不想用、不能用”智能手机的问题,动员家庭成员、社区服务人员、志愿服务组织、老年大学等对老年人开展智能手机使用培训。加强预防网络诈骗、电子通讯诈骗知识宣传,帮助老年人掌握防骗知识和技能,提升老年人使用信心;鼓励相关企业加强产品研发,设计老年关怀版、一键进入的简约操作程序和便捷阅览界面等,为老年人使用提供便利;超市、银行、医院、火车站、地铁站等服务场所,要积极开展为老服务,满足不会使用智能手机老年人正常服务需求。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切实加强对“敬老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提早谋划、精心组织、统筹推进,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各级老龄委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部门和行业优势,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主题活动。

  (二)面向基层,注重实效。“敬老月”活动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把统一组织活动和群众自发开展活动结合起来,以老年人需求为出发点,重点为老年人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突出解决老年人实际问题。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节俭办活动,注重实际效果。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研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及时反馈“敬老月”期间特色活动和突出做法,并于2020年11月6日前将“敬老月”活动总结报省卫健委老龄健康处(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辽宁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27日

  


幸福老年养老网 www.xingfulaonian.com
作者:    文章来源: 辽宁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版权声明:本文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代表幸福老年养老网观点和立场。
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shayyl@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