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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老年人认知障碍筛查试点(痴呆风险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养老政策 03-14

  琼老龄办发〔2022〕1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民政厅、省残联:

  现将《海南省老年人认知障碍筛查试点(痴呆风险筛查)项目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海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老年人认知障碍筛查试点(痴呆风险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国务院《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提出:“到2030年,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委、省政府2022年为民办实事事项>的通知》(琼厅字〔2022〕6号),为确保老年人认知障碍筛查试点项目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背景

  老年性痴呆即阿尔茨海默病(Alzheimer’sdisease,AD)是一种以进行性认知障碍和记忆能力损害为主的中枢神经系统退行性疾病,严重影响老年人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老年性痴呆危害严重,主要表现为患病率高、死亡风险高、医疗成本高。其发病机理复杂,在出现临床症状前有5—10年的潜伏期,目前没有治疗中晚期痴呆的有效手段。专家的广泛共识是将痴呆症的治疗和干预期前移至轻度认知障碍(mildcognitiveimpairment,MCI)阶段,以实现早预警、早诊断、早干预。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省委省政府将开展老年人认知障碍筛查试点工作列为2022年为民办实事事项。通过开展老年人认知障碍筛查试点工作,提升公众对老年人脑健康的关注,初步形成关注老年性痴呆、支持和参与防治工作的社会氛围。干预、延缓生活需要照护的老年人失智趋势,降低家庭与社会负担,提高家庭幸福感,促进健康老龄化。

  

  二、项目目标

  (一)普及老年性痴呆防治知识,提高防治知识知晓率。广泛宣传老年痴呆的危害和防治知识,普及早筛查、早发现、早干预的重要意义,开展老年痴呆防治知识宣传的社区(村)覆盖率90%以上,全省老年人脑健康知识普遍提高。

  (二)干预、延缓重点人群失智趋势,降低家庭与社会负担。第四次中国城乡人口生活状况调查的数据显示,海南60岁及以上老年人失能比例偏高,失能率为19.3%,据此估测,海南失能老年人大约为28万左右。按照为民办实事“知情同意、自愿免费”的要求,为轻度及以上失能、残疾、脑卒中病史等重点老年人群实施认知障碍筛查。筛查率达到70%以上。

  (三)了解、预判全省老年人脑健康状态。科学评估筛查数据,形成报告建议,为制定全省老年健康医疗决策提供依据。

  

  三、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贯彻“早提醒,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的现代医疗卫生思想,向全省普及老年性痴呆早发现、早防治的主动健康观点。

  (二)科学测评。采用以神经心理学测验为主的科学测评手段,结合中国老年人脑健康认知常模体系,依据老年性痴呆疾病发病规律,为筛查对象提供科学、规范的认知功能测评。

  (三)应筛尽筛。提供认知障碍筛查服务,在知情、自愿的基础上对纳入服务对象与范围的老年人应筛尽筛。

  (四)信息支撑。各市县要积极利用便于老年人使用的信息服务平台,提供科普、服务资源获取、治疗信息等服务,鼓励开展在线脑健康和认知康复训练。开展筛查试点工作,逐步推动全省老年人脑健康数据库建设。

  

  四、服务对象与范围

  试点在年满60岁及以上有认知障碍风险的人群中展开,范围为全省辖区常住的五类人群(调查摸底范围及统计口径见附件6):

  (一)轻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

  (二)残疾老年人;

  (三)有脑卒中病史的老年人;

  (四)主诉记忆力明显下降的老年人;

  (五)有精神方面症状的老年人。

  

  五、项目任务及内容

  (一)组织健康宣传。根据全省《脑健康宣传工作方案》统一部署,市县组织印刷相关宣传资料,依托街道(乡镇)、社区(村、农场居),通过电视、广播、报纸、讲座、互联网(融媒体)、户外宣传栏及宣传手册等多种途径,开展脑健康知识和老年性痴呆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委托有资质的社会团体开展科普宣传。重点宣传老年性痴呆的危害和开展早期筛查的意义。增强居民对老年性痴呆的了解,减少偏见与歧视。

  (二)开展调查摸底。市县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实施细则、成立工作专班。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同时,组织人员(村医、家庭签约医生、计生员、计生专干、志愿者、网格员、社区工作人员等)对辖区常住人口中符合筛查条件老年人进行调查摸底。各市县要充分发挥网格化服务管理的作用,整合卫生、民政、残联、社区等多部门掌握的情况。各市县要主动公布服务登记电话,便于服务对象、老年人家庭主动申报和预约筛查服务。

  (三)组织培训。全省统一组织开展分区、分批的集中培训,市县根据本地区实施细则和调查摸底情况,确定实施筛查的单位(或专门组建的筛查队伍)和人员数量。组织参与筛查的人员(计生员、网格员、志愿者、医护人员等)、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神经科、老年科或精神科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老年性痴呆相关科普知识、筛查方案工作任务及要求、筛查工具使用方法等。为保证筛查工作顺利开展,市县培训人员的基本数量随培训计划另行印发。

  (四)系统部署。由项目组织实施单位部署老年人认知障碍筛查的信息系统。系统要支持省政务云平台部署搭建,配套提供用户筛查端APP或小程序,搭载业界认可的专业筛查量表工具(BABRI方案筛查量表工具)。

  (五)组织认知障碍筛查。市县负责筛查工作的组织与实施。1.筛查方式。一般采取定点集中筛查、入户筛查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可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为65岁以上老年人开展的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等工作进行。2.筛查要求。由经过培训的工作人员依托省政务云等信息平台使用经业界认可的线上专业筛查量表工具开展筛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参与筛查的人员必须参加培训,使用统一的筛查工具。3.结果告知。筛查人员应及时将个人筛查结果告知、推送给申请人或家属。4.健康指导。对存在认知下降或轻度认知障碍风险的老年人,筛查人员要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脑健康和认知康复训练指导。

  (六)项目管理分析。组织对全省各市县筛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形成报告建议。

  

  六、健康干预

  根据筛查结果,对疑似认知障碍的老年人,建议其到上级医疗机构就诊,由神经科、老年科或精神(心理)科专业医生团队进行老年性痴呆诊断、治疗及预防干预等服务。依托医联体等,基层社区(乡镇)卫生机构要主动为不同患病程度的老年人提供干预、随访服务,开展针对性治疗。

  鼓励县级以上综合医院神经科、老年科或精神(心理)科开设记忆门诊,精神专科医院开设老年精神科,为筛查发现的疑似认知障碍老年人提供专业诊断、治疗服务。加强与省级医院或专家指导组联系,做好后续健康服务。

  

  七、质量控制与评估

  省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组开展项目质控和效果评估,及时了解市县老年人认知障碍筛查试点工作开展与协作服务情况,并对有关筛查和诊治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

  

  八、项目组织管理

  全省老年人认知障碍筛查试点项目由省卫生健康委统筹,市县政府具体实施。参照中国数字化记忆门诊临床应用专家共识推荐的BABRI方案,邀请北京师范大学认知神经科学与学习国家重点实验室为项目指导单位。省卫生健康委成立省级项目领导小组、专家组和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具体实施单位为省人民医院老年医学中心,协助实施单位为省老年病医院等。各市县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或工作专班,承担老年人认知障碍筛查试点相关具体工作。

  

  九、项目经费保障

  老年人认知障碍筛查试点项目1972万元,由省级财政承担。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宣传教育、筛查队伍组建和培训、认知障碍筛查系统使用(含数据存储)、试点范围内老年人认知障碍筛查测评、风险评测报告和项目管理分析等方面。经费按各市县60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口数量的一定比例拔付市县(见附件1)。

  市县开展筛查试点的宣传费、资料费、培训费、补助费(含上门服务、交通、通信、误餐、康复训练指导)、慰问金(含为参与筛查的老年人准备的慰问品、宣传品)等费用在省财政下达的专项经费中统筹。参照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抽样调查的做法,市县可以对筛查人员和参与筛查的老年人给予适当补助和慰问(仅限筛查对象),补助费和慰问金标准由市县依照实施细则,除去宣传、资料、培训等费用外,根据任务数、调查摸底数和城乡差异等实际情况确定,补助费在完成项目任务经考核合格后可以支付给团队和个人。各实施单位要在项目结束时完成资金支出,做好项目绩效评价,绩效评估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分配挂钩。

  

  十、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要充分认识开展老年人认知障碍筛查试点项目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本市县对该项目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和项目范围内老年人群特点,从不同需求和不同角度制定本区域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切实把为民办实事项目做好做实。

  (二)聚焦目标任务,积极开展配合活动。项目实施阶段,要积极开展筛查活动进机关、企业、敬老院等配合活动,为离退休干部职工、在职干部职工亲属、孤寡老人中的筛查服务对象集中或上门提供服务,把省委省政府的对老年人的健康关怀传递千家万户。

  (三)加强工作统筹,定期开展评估。市县要定期组织实施情况评估,做好项目的监督管理,配合督查、审计、绩效考核等工作开展。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保证项目实施质量的前提下,加强工作协调和组织实施。

  (四)压实责任,确保实效。抓好项目落实要做到“四有、三到位”。即,工作要有目标、有方案、有计划、有考核,组织实施要责任落实到位、资金保障到位、监督检查到位。市县要充分发挥基层各级党委、政府的作用,谋细谋实项目实施的细节,便于实施细则更具操作性。要加强对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在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基础上,统筹资金的使用与保障,确保人员的真实性和项目实施的效果。

  请各市县于3月31日前,将市(县)老年人认知障碍筛查拟任务分解表(附件7)报送省卫生健康委。项目结束后(10月10日前),请各市县卫生健康委(老龄办)将资金来往凭证(附件9)复印件邮寄回省卫生健康委。

  联系人及电话:省卫生健康委,何启帷、曾灵灵,65371215;

  邮箱:lljkc01_wjw@hai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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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文章来源: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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