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等有关规定,为明确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服务标准、责任主体和申请流程等,不断增强老年人获得感,打造“老有颐养”民生幸福标杆城市,我局起草了《深圳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清单》)。现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关规定,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2年11月13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602B室,深圳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处收,邮编:518029,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ylc@mzj.sz.gov.cn。
附件:1.深圳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民政局
2022年10月14日
幸福老年养老网 www.xingfulaonian.com |
作者: 文章来源: 深圳市民政局
版权声明:本文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代表幸福老年养老网观点和立场。
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shayyl@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