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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城法院发布防骗提示,“以房养老”骗局是这样洗脑的
6月,北京市启动了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22日,北京东城法院发布刑事、民事、执行最新司法调研成果,详细介绍了“以房养老”等多项正在肆虐的骗局,并发布了防骗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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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节防骗指南之“养老骗局”
近年来,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加剧,养老问题日益凸显,社会保障的完善关系到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影响着老年人的养老保障。不法分子针对社保养老问题设计了不少陷阱。一些机构、企业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度假养老”噱头,采用高额回报为诱惑,以向老年人收取项目会员费、养老床位费、销售“保健品”等手段,实施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犯罪,给老年人造成严重损失。现在就让柳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网警小编带大家了解下这种针对老年人的“养老骗局”,希望广大群众能有所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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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饼、造势、吸金、跑路,“四部曲”让养老变“坑”老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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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精神疾病未告知养老站,走失身亡后近亲属担责80%
句容男子苏昊(化名),因年迈和精神疾病,被三亲生弟兄们送往某养老站居住。在办理入住手续时,未明确将其大哥患病情况向养老单位告知。2019年8月下旬,苏昊像往常一样外出购买烟酒、棋牌室消遣时,走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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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养老、遗嘱和财产继承《民法典》完善这些规定
步入老年之后,如何获得安宁的生活?《民法典》在遗赠扶养、遗嘱立定、财产继承等方面完善了相关规定。例如,适当扩大扶养人的范围,明确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均可以成为扶养人,以满足养老形式多样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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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与我们生活密切相关的50个问题:养老继承
近年来,辽宁省妇联作为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按照《辽宁省妇联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要求,以“建设法治辽宁·巾帼在行动”活动为载体,面向广大妇女宣传《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妇女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广大妇联干部和妇女群众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为建设法治辽宁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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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首入法“以房养老”吃定心丸
民法典物权编的一大亮点,是增设“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明确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居住需要。新业主即便事后获得不动产证、拿到所有权,也无法改变“居住权”已存在的现实,没有权力赶走居住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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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养老“骗局”
豪华的住宿大楼,一流的服务水平,政府的重点项目……光鲜亮丽的口碑养老企业却涉嫌非法集资,湖南颐和寿康养老产业有限公司让2000多名湘潭老年会员经历着“养老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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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理涉老民事案件,弘扬敬老传统美德
“百善孝为先、孝为百行首”。老年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需要社会的关爱,他们也是传承经验的宝贵财富。如何照顾好老年人,既是一个现实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自2017年至2019年9月,江苏省苏州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涉老民事案件3216件,涉及继承、分家析产、赡养和法定继承等方面。《法制日报》记者从中选取相关案例,以案释法,以飨读者,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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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老年人群体性被骗现象较为突出
6月11日,虹口区检察院召开检察官新闻发布会通报2020年1至5月办理的侵犯老年被害人权益典型案例,发布会梳理了案件的特点、被害原因以及虹口区检察院在老年被害人权益保护方面的各项工作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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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贪小利断了“养老钱”
据6月7日《法制日报》报道,随着我国市场改革的不断推进,民间借贷发展势头迅猛,其在缓解企业融资、填补信贷短缺、活跃市场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同时,由于投资需求旺盛,民间借贷案件呈爆发之势,逐渐成为各单项民事纠纷中名列前茅的“灰犀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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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养老名义实施非法集资,警惕养老变“坑”老
谁动了我的钱袋子?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频发,不仅扰乱金融市场秩序,还影响社会稳定及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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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非法集资小课堂④:618要来了,小年轻买买买别被骗
别以为买东西能不要钱,还能赚钱,没有这种好事!犯罪分子往往打着“消费全返”的口号,以注册会员、发展会员、成为合伙人等方式阶梯式入场,配上高额的消费返点收益引诱群众上当,这是典型的“传销+非法集资”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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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非法集资小课堂③:“入股”养老院,骗你养老钱
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防范意识薄弱,以赠送免费礼品、打温情牌、承诺高额收益的方式诱骗老年人投资所谓的“养老项目”,初期,不法分子会按时兑付承诺的收益,并鼓励他们劝导身边其他老年人参与,当吸收一定资金后便逃之夭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