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费18万元入住养老院,发现实际服务与宣传不一致,想要退款却被养老院拖延……日前,84岁的消费者顾先生遇到了这样的纠纷,遂向上海市奉贤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要求养老院退款。对此,奉贤区消保委支持消费者起诉,最终成功退款。
记者了解到,某养老院在宣传手册中宣称其引进先进单元式照顾理念,提供定制化生活照护方案,配备专业营养师团队为老人合理规划营养膳食,还设有临近三甲医院绿色就医通道,并提供专家上门坐诊等服务。顾先生看到后,认为符合其需求,于是花费18万元入住该养老院。
但入住后,顾先生发现,养老院实际提供的服务与宣传内容不符。其与养老院交涉,要求退款并终止合同,然而养老院始终没有履行退款承诺,顾先生遂向奉贤区消保委投诉,要求退款并终止合同。
奉贤区消保委联合成员单位奉贤区民政局多次约谈养老院实际控制人进行调解,同时还通过奉贤区融媒体中心共同参与报道此事,但养老院均不予回应。基于此,奉贤区消保委邀请消保委公益律师为顾先生提供法律援助,支持并协助其向奉贤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帮助并指导其收集证据材料,同时向奉贤区人民法院提供相关调查情况,多次旁听法院开庭,全程参与案件审理。
近日,奉贤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顾先生与养老院签订的服务合同合法有效,鉴于服务合同的性质,不宜强制继续履行,顾先生要求解除合同,应当予以支持。同时,养老院制作的宣传手册中的内容对顾先生的选择发挥了重要影响,且实际提供的服务与宣传内容相比确实存在瑕疵,因此,法院综合考量顾先生的实际居住时长及缴费情况等因素,判决养老院退还18万元,并赔偿顾先生相应的利息损失。案件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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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文章来源: 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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