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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参加商家活动途中受伤谁担责

老年权益 08-24

  刘先生的母亲韩女士最近一直卧病在床,胸椎疼痛难忍。韩女士说,10月底曾应邀参加了一家保健品的店庆活动,乘车途中经历了一次剧烈颠簸,事后自己便被查出第十二胸椎压缩性骨折。刘先生要求保健品店负全责,然而保健品店的负责人却认为韩女士受伤原因是否和车辆颠簸有关还需要进一步确认。目前,赔偿事宜正在商讨中。

  韩女士家住数码广场附近。近日,记者到家中探望了老人。韩女士的儿子刘先生称,母亲与同小区的老人经常光顾一家位于百合山庄附近的名为珍奥核酸的保健品店。10月31日,该店要搞店庆活动,邀请韩女士等老客户去参加。韩女士称,商家租赁了一辆大巴,将客户送往中山区一家酒店。

  韩女士称,大巴行驶到中山广场附近时,车辆突然发生了剧烈颠簸,而自己坐在最后一排。“当时就感觉腰部剧烈疼痛,胸椎骨也隐隐作痛,只能在别人的帮助下勉强站起身来。”韩女士说,当时车上还有人被颠得碰到了头。韩女士疼痛难忍,在她的强烈要求下,随车的工作人员将她送回了家。刘先生称,事后他带母亲到医院检查,结果竟是第十二胸椎压缩性骨折。

  此后,刘先生几次与保健品店取得联系,但对方却表示韩女士受伤和经销商无关。刘先生告诉记者,到现在也没有人支付母亲的医药费和其他费用。刘先生认为,母亲是在参加活动途中受伤的,活动负责人应对此负责。

  对此,记者曾联系该保健品店的一位负责人苏女士。她告诉记者,活动当天的大巴颠簸并不是很剧烈,而且韩女士曾与同车者说自己的腰本来就有毛病。当韩女士感觉腰部不适时,随车的工作人员曾建议其到医院进行检查,但韩女士表示并无大碍就回家了。苏女士称,事后一周左右,刘先生才打来电话,说母亲受伤严重,为压缩性骨折。“我们的工作人员送了老人活血化淤的药丸。”苏女士称,后来,保健品店方面带老人去医大二院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并没有认定为骨折,只是疑似压缩性骨折。

  对于苏女士的说法,同车的一位女士并不赞同。这位女士与韩女士同坐在最后一排,她告诉记者,车辆当时是剧烈颠簸,韩女士被颠得站起来后直接惯性地坐下,动作幅度很大。“明知车上有老人,司机怎么就不能稳当点开车呢?”这位女士说,下次再有这样的活动,一定不参加了。“我们建议家属,首先通过权威机构确认老人的伤情,确定为骨折或者构成伤残等级后,再对老人受伤和车辆颠簸之间的关系进行调查。”保健品店的另一位负责人董先生表示,得到确认后,商家将负责协调车主对韩女士进行赔偿并支付治疗费用。“我们接送老人时雇用的都是正规客车,即使车辆没有保险,我们也会督促司机进行赔偿。”董先生表示。

  参加营销活动途中发生意外谁负责?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由于目前不少保健品、药品都采取会议营销模式,在租赁大型客车接送与会人员的途中发生事故导致人员伤亡,这样的案例也曾多次发生。

  那么在途中发生类似意外责任怎样界定?类似风险又应该如何避免?一位业内人士表示,老人们乘车时首先应确认车辆的安全性,又旧又破的车辆最好不要乘坐。而活动负责单位要雇用正规运输公司,选择营运记录良好的运输车辆。

  律师说法:辽宁锴亿律师事务所律师马跃认为,如老人应保健品公司邀请参加其营销活动,保健品公司有义务保证其人身安全不受损害。老人在乘坐保健品公司提供的车辆过程中因车辆颠簸造成受伤,保健品公司应该为老人受伤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半岛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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