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寿光市积极开展老年维权优待活动,全面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全市所有的镇(街区)都设立老年法律维权服务中心(站、室),老年人可以就地就近、及时有效地得到法律援助,老年维权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强化老年法律援助、老年法律服务、老年司法救助工作,不断加大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推动了老年维权网络的建立和惠老政策的落实。各级老年维权服务机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结合全市敬老文明号的创建活动,全市各级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行业为老年人乘车、就医、养老维权等方面提供更加优质、贴心的服务。 组织涉老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宣传教育活动,搞好老年法律援助和涉老政策法律咨询,努力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屏等形式大力宣传,在全市人口密集路段、学校悬挂宣传横幅,开展各种助老敬老活动,发放尊老助老敬老宣传材料2000余份。 完善农村家庭赡养协议书签订制度,规定赡养书实施细则,规范和约束赡养老人的行为,为父母提供精神慰藉,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老年人权益的观念和老年人自身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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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文章来源: 寿光市老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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