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资讯

联系我们

安养养老公众号

江西:景德镇市老年法律维权工作,立足实际、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利

老年权益 08-31

  近年来,景德镇市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老龄办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江西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和全国老龄办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法律维权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五个老有”目标,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认真落实老年人法律维权各项政策,积极开展涉老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老年人法律维权政策得到贯彻,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维护。  一、景德镇市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开展情况。  截止目前,景德镇市60周岁以上人口数为26.4万,占全市人口数的15.6%, 80周岁老年人口占全市老年人口数的14.62%,老年人口空巢率达到51%,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趋势进一步加剧。面对严峻的老龄化趋势,近年来,景德镇市按照省老龄委要求,夯基础,破难题,创特色,老龄法律维权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景德镇市高度重视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过问和部署此项工作,明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将老年法律维权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二是成立各级老龄工作组织机构。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担任老龄委主任,分管副市长担任老龄委副主任,公安局、司法局、检察院、法院等30个市直单位分管领导为委员的市老龄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县、乡、村三级组织机构健全完善。三是建立老年人法律维权政策法规体系。出台了《景德镇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了《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意见》等文件。同时,加强了服务老年人能力建设,制定了工作条例,精简了老年人法律维权程序,提升了服务老年人的效能,使景德镇市老年法律维权工作迈向规范化、长期化、制度化轨道。  (二)法院多措并举,确保老年人享受司法公正。  一是坚持贯彻时效性要求。凡是涉老案件,基本上做到了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尽量压缩时限,及时通过判调使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和救济;二是坚持审判方式贴近实际需要。组建了老年人维权合议庭,集中审理涉老案件并提炼该类案件的特点和情形,如乐平市法院所设立的专门合议庭在实际中就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开展就近审判与巡回审判活动,对一些具有典型特点和教育意义的案件,通过公开的巡回审判不仅可以使纠纷本身得以调处,而且在以案释法、以案释理中亦使周围的群众受到启迪教育;三是坚持体现司法为民的本性。注重强化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景德镇市辖区各法院都能做到及时办理案件受理费的减、缓、免审批手续。注重引导促进诉讼,对未参与过诉讼、不懂司法程序的老年人,通过法律援助律师帮助其在诉讼中的举证、质证环节进行引导来提高其应诉、参诉的能力。注重开展司法便民、利民活动,如结合涉老案件的特殊性,就一些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的服务。支持本市成立了专业的“夕阳红”法律服务所,针对其开展老年人维权活动提供相应的指导、帮助。  (三)检察院快立快办,保障老年人控告、举报、申诉权益。  一是热情接待,快速办理。及时当面审阅材料,材料不齐则一次性告知并开列清单,避免老年人重复跑路;依法快速办理,对按规定可以受理的及时受理、依法立案、快速办结、及时答复,对不能受理的当面说明理由或书面告知理由,缩短办理周期;二是积极协调,加强救助。对老年人控告、申诉中涉及法律以外的问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以解决,对老年人的举报工作除认真执行上级检察院的有关举报工作的规定外,积极加大对老年人的举报奖励和保护力度;同时充分运用刑事被害人救助的刑事司法救治机制和律师代理刑事申诉机制,为确有困难的老年人进行救助,为没有申诉能力的老年人提供全方位帮助;三是加大对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职务犯罪行为查办力度。2014年8月乐平市乐港镇龙溪村村委会主任吴晓林挪用公款案,吴晓林利用职务便利将受镇政府委托代为收取的龙溪村养老保险费用5万余元非法挪用,景德镇院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响应,依法立案侦查、提起公诉,最终吴晓林于2014年12月底依法被法院判决有期徒刑1年,缓期执行1年。  (四)公安局重点防范,提升老年人社会安全感。  一是强化破案打击。围绕老人群体中高发的盗、骗、抢等案件,建立长效破案打击机制。通过组织开展破案会战、压降案、情报信息研判破案等行动,进一步拓展破案渠道,提升集群打击能力,全力服务保障民生;二是加强重点防护。将辖区内65周岁以上老人列入重点防护对象,建立老年人失散、救助、防护机制。由各派出所增派警力在重点防护对象住所周边加强巡逻防护,严防伤害、盗窃、抢劫等各类案件发生。治安支队每季度组织民警会同小区物管人员深入各老人家中,为老人检查火、电、水、气安全使用情况;三是加强防范宣传。治安支队经常组织民警上门为老年人做普法宣传、教会老年人基本防范知识并借助新闻媒体、社区宣传标牌、户外电子屏等途径和载体发布防范措施,提升宣传氛围和效果;刑警支队针对当前电信诈骗案高发势头和老年人易受骗的特点,组织了专门力量开展了为期一个星期的防范新型电信诈骗的巡回宣传。  (五)民政局加大投入,提高老年人幸福指数。  一是改善老年人活动场所条件。围绕“让老年人都能获得就近、便捷、适用的养老服务”目标,采取上级政府和部门支持、加大财政和福彩公益金投入、金融项目运作、吸引社会投资等方式,不断完善养老服务设施。景德镇市先后于2013年、2016年,把建设20个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城乡敬老院提升工程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之一重点推进。截止目前,市政府累计投资3000余万元,用于支持景德镇市养老服务项目建设;二是加大老年人社会救助力度。提高高龄、失能、贫困等困难老年群体的保障水平。从2016年8月1日起,全市279名城镇“三无”老年人按照全失能、半失能、能自理三个类别进行分类保障,五保集中供养率90%,全市范围内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相关的辅助制度基本实现市级统筹,老年人住院保障水平在现有居民住院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三是建立并落实高龄老年人福利制度。实行高龄补贴政策,80岁老年人每人每月50元,90岁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100岁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发放人数达4万余人,市、县财政累计投入近3千万元。全面落实了65周岁“双免政策”,并免费给他们投保乘车意外伤害保险。  (六)司法局健全网络,实现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全覆盖。  一是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就老年人维权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70岁以上的老年人等特定群体,对申请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的农民工,免予经济困难审查。”“将未成年人、老年人保障生活的财产事务如遗赠扶养协议的公证以及无责任人的伤残司法鉴定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二是打造“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健全和完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四级法律援助组织网络,在景德镇市的老年人或务工的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一小时之内就能找到法律援助中心(站、点)。实现了依托乡镇司法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托行政村(居委会)设法律联络点的目标。核准设立了专门为老年人服务的夕阳红法律援助工作站。三是严把质量关,确保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每年组织涉老案件质量检查,为保证检查的案件质量,邀请了检察院的检察官、法院的法官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参与,并对检查结果及时现场反馈,有效的监督了基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促进了律师承办援助案件的责任心,避免了应付办案现象的发生。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虽然景德镇市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解决,比如:老龄工作投入与日益严峻人口老龄化趋势仍显不足;专门审理涉老案件的审判组织还不多;打击老年人诈骗活动力度仍需加强等。下一步,景德镇市将围绕不足,针对问题,查漏补缺,继续将老年法律维权工作作为政府民生工程重点推进,确保景德镇市各项老年人法律维权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要按照十八大“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强化任务举措,以抓好市级层面老龄事业发展的整体布局为重点,促进全市老龄工作全面进步。  二是深化协作配合。加强联系沟通,建立健全信息交流和定期沟通机制,安排有关人员负责老年法律维权工作的信息联络,探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重大事项会商制度。聚焦工作难点,探索开展老年人监护工作,推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法律维权工作的有效机制,深入开展老年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创建活动,使有条件的基层组织和单位要指定专人或设立专门小组负责老年法律维权工作。  三是促进基层老年协会老年人维权作用发挥。加强规范化管理,解决能力建设不足的问题,提高人员素质和建设质量。着重解决老年协会组织定性模糊的问题,全面实行注册登记管理。加强资金扶持力度,着重解决协会经费短缺的问题,增强协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强化其自景德镇管理、自景德镇教育、自景德镇服务功能,发挥基层老年协会在调处家庭赡养等涉老矛盾纠纷方面的积极作用。
幸福老年养老网 www.xingfulaonian.com
作者:    文章来源: 景德镇老龄办

版权声明:本文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代表幸福老年养老网观点和立场。
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shayyl@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