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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应该怎样维护 自己被赡养的权益?

老年权益 08-24

  随着我国人老龄化现象日趋严重,本来以赡养纠纷为主的老年人维权案件也逐渐出现了一些新变化、新情况。

  一是精神赡养的案件数量上升。由于社会节奏快、竞争压力大,很多子女忙于工作很少回家探望父母,忽视了对老年人的精神抚慰。一些老年人诉诸法院要求获得子女的精神赡养,成为近年出现的新型案件。典型案例:七十多岁的李奶奶老两有一儿三女,都已成家立业。儿子娶妻生子后,既不给赡养费,也不去看望,这让老两十分伤心。一气之下,李奶奶便把儿子告上法庭。她说,我们老两有一千多元的退休金,儿子一家生活也不富裕,告儿子并不打算要多少钱,只希望儿子对自己尽生活上照顾及精神上慰藉的义务。本案属于典型的精神赡养纠纷。老年人退休后社会活动减少,时间充裕,如果不能及时转变生活态度,往往导致孤独感增强,迫切需要子女的陪伴和照顾。但是,目前有关精神赡养的诉讼请求还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本案在法官的耐心说服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儿子在工作闲暇之余,坚持每个礼拜都回家看望一次父母,以满足父母对子女的精神需求。

  二是子女干涉老年人婚姻和生活自由的案件增加。一些子女担心父或母再婚时被对方以婚骗财,或是因观念保守极力干涉老年人再婚,甚至粗暴阻止老人雇佣异性保姆照顾自己。典型案例:王大爷的妻子二十多年前就去世了,他一个人含辛茹苦养大了3个儿子。退休后,王大爷依靠退休金,自己单独生活居住。
来源:老年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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