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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老年游客需警惕!海南公布三宗典型老年旅游诈骗案例

老年权益 10-14

  记者从9月19日召开的海南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行业整治专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海南省旅游文化市场立案查处的涉养老旅游行政案件总计7宗,已经全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天,还公布了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海南省旅游文化市场查处的涉及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三宗典型行政案件,以此提醒老年游客加强防范意识避免被骗。


海南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行业整治专场”新闻发布会在海口举行。刘洋 摄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二级巡视员葛云峰表示,海南省旅游文化市场主要通过坚持高位推动,从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入手、坚持问题导向从狠抓问题隐患整治入手、坚持从严执法从强化旅文市场监管入手、坚持着眼长远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入手等四个方面的工作措施,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省旅文厅二级巡视员葛云峰

  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旅游文化市场总计接收、排查问题隐患线索50条,实际归并整合为46条,已经整治完毕42条,还有4条正在整治之中,截至9月19日整治率91.3%;立案查处的涉养老旅游行政案件总计7宗,已经全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旅游文化执法机构共出动检查人员1.3万余人次,检查景区、景点、旅行社、旅游团队、宾馆酒店、网吧、KTV、娱乐和演出场所等2410多家次,对现场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均已督促整改完毕。另外,起草制定《海南省旅游文化市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运行机制》,从建立常态宣传、线索举报、情况通报、案件查办、集中培训、检查督导等方面入手,健全完善海南省旅游文化市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长效机制。

  葛云峰表示,下一步,省旅文厅将进一步深挖问题隐患和案件线索,突出查办一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等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案件,办成典型示范案例,发挥警示作用。指导督导好市县专项行动开展,强化属地责任,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据葛云峰介绍,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各市县根据接收、排查的问题隐患线索,立案查处涉养老旅游行政案件总计7宗,已经全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有3宗案件比较典型。这些案件的查处,一方面,教育警示旅游文化市场经营者守法经营;另一方面,提醒广大老年游客,要自觉增强防范诈骗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典型案例一: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 一导游被罚1万元

  2022年4月23日,某旅行社有限公司导游尤某珍,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投诉举报人夫妻参加的老年人团队,进行广西全景康养七日游导游活动。其行为违反了《海南经济特区导游人员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必须经旅行社委派。导游人员不得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依据《海南经济特区导游人员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给予导游尤某珍处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二: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一旅游团组织者被罚2万元

  2022年6月13日,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该市旅游综治办转来的督办件。经调查,投诉人(老年人)2022年2月17日在琼海市嘉积镇红星社区报名参加旅游团,该团组织者为王某军。王某军未获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设立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给予王某军2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三:一旅行社组织旅游活动未与旅游者订立书面合同 被罚3万元停业整顿7日

  2022年5月14日,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开展旅游市场执法检查时,发现海南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招徕旅游者46名(含老年人游客)参加的万泉河2日游,未与旅游者订立书面合同,没有依法向旅游者履行说明和告知义务。其行为违反了《海南经济特区旅行社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旅行社组织旅游活动,应当与旅游者订立书面合同,并依法向旅游者履行说明和告知义务。依据《海南经济特区旅行社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给予海南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处30000元罚款、停业整顿7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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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文章来源: 儋州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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