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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时代”的养老新变化,“黄昏恋”三大顾虑有了解决之道

老年权益 03-02


  都说“老来难,老来难”,单身的老年人更难。为了排遣孤独,现在老年人找老伴的越来越多,但“黄昏恋”面临的压力和现实问题让人头疼,比如担心恋情被人笑话、担心财产被人侵占、担心婚姻结束后居无定所等等。这些顾虑,不仅老年人在考虑,国家在立法过程中也予以了重点关注。

  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上述问题一一作出了回应,让“黄昏恋”有了法律保护,老年人及其子女们的诸多顾虑、压力也随之减轻不少。

  无需为情所困,老人婚恋“有底气”

  这个春节,刘大爷家的气氛有些尴尬。按说女儿、女婿从遥远的山东回来,是喜事一桩,但刘大爷却高兴不起来,因为他的一个“秘密”被女儿发现了。

  刘大爷今年67岁,是我市一家大型企业的退休职工,每月有6000余元退休工资,住在140平方米的房子里,物质生活相对优越,按说晚年无忧,可几年前,刘大爷的老伴因病去世,女儿将他接到山东家中同住,可无论是北方气候,还是生活习俗,他都难以适应,不久便又回到湘潭独居。生活是习惯了,可心灵上的孤独却始终伴随着他。

  为此,这两年刘大爷一直瞒着女儿女婿,托人“做媒”。去年秋天,他认识了一名约50岁的妇女,两人对外以朋友相称,实则是“黄昏恋”。春节期间,两人的微信聊天记录被女儿看到,老人的恋情遭到了强烈反对,女儿女婿怀疑,这名妇女接近父亲是“别有用心”,“不是图房子,就是图退休工资”,一气之下甚至提出,父亲如果再和这名妇女来往,就不再赡养他。

  刘大爷的遭遇是许多老年人在“黄昏恋”时最担心的事情。出于害羞,或害怕儿女反对等原因,许多老年人只能进行“地下恋情”,甚至“隐婚”。来自市结婚登记处的数据显示,我市60岁以上结婚登记人数并不多。以2018年为例,60岁以上登记结婚男性463人、女性252人。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新出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老年人的婚姻自主选择权和再婚老人的赡养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湖南金州(湘潭)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宇婷表示,子女以停止尽赡养义务相威胁,干涉父母再婚;或者因父母再婚而不再履行赡养义务,都是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无需为钱烦恼,双方财产“算得清”

  年轻人对“黄昏恋”的反对,大多与财产有关。

  湘潭人李晶(化名)今年35岁,在福建经营着一家独资公司,事业上干得风生水起,就有一事烦恼——父亲的婚事。

  3年前,李晶的母亲被查出癌症晚期,为了治疗,李晶负责出钱,父亲负责照顾,坚持了一年半时间,母亲还是离开了人世。母亲离世半年后,父亲即找了另一半,最近还提出要结婚登记,这让她心里很不痛快,一来,她对母亲的思念越来越深,从情感上接受不了;二来,她害怕自己这些年给家里买的房子、车子,最终会被一个不相干的女人霸占。因此,她对父亲提出要求,“谈恋爱我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结婚登记绝对不行!”

  老人的财产分配问题,是“黄昏恋”能否成功的关键。周宇婷律师为我们解释了相关法律常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就说,以李晶为例,她的父亲在进行结婚登记前,可与女方签下一个书面协议,最好是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约定婚前所有的房子、车子等财产,归男方个人所有。”周宇婷解释,“若双方婚姻关系破裂,或者男方百年之后,这些财产将作为男方个人的遗产,李晶对此享有法定继承权。”

  但值得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还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明确约定归属一方的除外)等归夫妻共同所有。

  无需为房担忧,用益物权“护得住”

  “我与你的父亲相伴到老,却不能登记结婚,到时候你父亲万一先离开人世,你们再把我赶出门,我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怎么办?”53岁的王女士本准备与61岁的何某相伴余生,但何某儿子提出的“只能同居、不能登记”的要求,让她难以接受。

  这一问题也是老年人结婚时面临的普遍困扰。这些有登记需求的老年人,大多数并不为对方财产或遗产,只是想在晚年有个住房保障。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提供了解决方案。

  周宇婷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一种新的用益物权——居住权。即把居住权和所有权分开,房屋所有权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为他人设立居住权。居住权人有权按照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而又不影响房屋的所有权。

  在上述案例中,何某可以以书面合同的形式,在房屋上为王女士设立居住权,并向登记机构进行登记。这样一来,对于王女士来说,可以放心大胆地住在房子里,不必担心流离失所,登不登记结婚也就不纠结了。对于何某儿子来说,也不必担心房产落入外人之手。

  另外,周宇婷提醒,对于已经登记结婚的老年人,同样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明确房产由子女继承,同时在房产上为另一半设定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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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文章来源: 湘潭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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