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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予房产遗嘱一定要公正吗
问:我想写份遗嘱把我现在的房子留给儿子,但是感觉去做公证很麻烦,我想手写一份遗嘱可以吗?以后儿子能不能凭我的遗嘱取得房屋的产权。 答: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只要遗嘱的内容和形式符合法律要求,就是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您儿子当然可以根据您的遗嘱继承房产。但是要取得房产所有权必须办理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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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监护孩子起纠纷,儿媳公婆对簿公堂
卢某的丈夫因车祸去世后,留下赵一、赵二(化名)两个孩子,卢某就孩子抚养与公婆赵某、常某达成协议,后又因琐事及孩子抚养问题产生矛盾,卢某一纸诉状将公婆二人诉至法院,要求行使对孩子的监护权、教育权;赵某、常某提出反诉,要求卢某支付抚养费1万元。4月13日,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原告卢某享有对赵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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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将亲生父母告上法庭讨回房产
小梅(化名)买房后接父母来一起住,不料与父母矛盾激化后,她和丈夫、孩子竟被父母赶出家门,只能在外租房。无奈之下小梅将亲生父母告上法庭讨房,而她的父母却称他们交了首付款,是真正的房主。昨天(4月12日)记者获悉,房山法院判决房子归小梅所有。 据小梅说,2003年12月,她在房山区购买了一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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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梗老人独自进食窒息身亡,养老院未尽看护义务
因患脑梗而生活不便被子女送入养老院,却因护工人手不够只能独自进食,最终被食物噎住导致死亡。老人子女认为养老院护理不当,违反了合同约定。日前,青浦区法院对这样一起服务合同纠纷作出一审判决,养老院对老人家属的损失承担40%的赔偿责任。 2009年,独居的方老因脑梗塞留下了后遗症,导致行动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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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改嫁再婚后的赡养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5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子女的关系基于血缘关系而产生,并不会因父母离婚或再婚而改变,生子女对再婚的父母仍有赡养义务。2005年5月19日,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母亲再婚之后引发的赡养案件,一审判决原告朱老太的子女对母亲尽赡养义务。 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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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母亲留下百万遗产,五姊妹状告大哥
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的陈大妈可能根本想象不到,自己去世后因为留下一笔可观的遗产,却让自己的6个子女为争夺遗产闹上公堂。4月13日,会泽县人民法院传出消息,法庭对此案作出一审,认定多尽赡养义务的儿子王大继承陈大妈的遗产老房、佛堂一间及与王大共同共有的铺面两间,由王大补给5姐妹遗产折价款人均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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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教授挤公交受伤,6次下跪求乘客保留现场
70多岁的大学退休教授白先生在乘坐公交车时被挤出车门摔伤,白教授保留现场却引起同车乘客不满,无奈给乘客磕头六次。事后,白教授被确诊为“抑郁焦虑状态”。他将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赔精神损失30万元,其他损失8000余元。昨天记者获悉,西城法院判决公交公司赔偿白教授医药费等损失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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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没尽义务,儿子也应赡养
河南省汤阴县一老人在儿子年幼时,未对儿子尽抚养义务,现如今要求儿子尽赡养义务时遭到拒绝。4月15日,汤阴县人民法院审结该案,判决支持老人要求儿子尽赡养义务的诉讼请求。 原告刘老汉年轻时因与妻子不和,与妻子长期分居,对年幼的儿子刘毛毛不闻不问,刘毛毛是其母亲一人抚养长大的。几十年过去了,刘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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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买下母亲房产不掏钱,赠与之辩难立脚须付款
两个儿子低价买下母亲的房后,辩称虽名为买卖,但实为赠与,故坚持不向母亲付款,最终被年逾8旬的老母亲诉至法庭。近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作出陈老太的四子和五子向母亲支付房款44万余元的一审判决。 今年84岁的陈老太年事已高,近年来住到了安徽的次子家中,而把上海的一套房产以低价卖给了家住上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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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终关怀让生命“走”得温暖
“临终关怀”在昆明已有14年的历史,然而知道昆明有个“关怀科”的人恐怕为数不多,懂得使用的人或许更少。 什么是临终关怀?复杂点说,就是对生存时间有限(6个月或更少)的患者提供护理,以减轻其生理痛苦和心理恐惧,其目的既不是治疗疾病或延长生命,也不是加速死亡,而是改善病人余寿的质量。简单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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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体验” “全额返现” 专骗老人养老钱
从2015年春季开始,不断有读者拨打本报新闻热线反映,称家中老人在医疗公司“免费体验”保健器械后,不顾家人反对,购买医疗保健仪器。这些“品牌”理疗、保健、治疗器价格动辄上万元,在花光了老人的积蓄后,不但没有给老人带来预期的治疗效果,反而给疾病缠身的老人增添了心理负担,让老人陷入内疚、自责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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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人养老院摔倒身亡 子女将养老院告上法庭
为了八旬老母亲有人照料,兄妹四人以全托的方式让母亲入住了合肥某养老院特护区。然而,住了近5个月后的一个晚上,老母亲在阳台摔倒,子女闻讯赶来送其到医院救治,三天后老人因脑出血去世。而恰好事发前后阳台的监控坏了。对此,老人的子女认为养老院没有能够及时发现老人摔倒,没有及时拨打120对老人进行救治,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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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帮你解决“以房养老”
本期扬子公证大讲堂上,江苏南京市十佳公证员费喆从家庭财富传承与保护方面切入,着重讲解了公证介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的可实施性及实务操作,最后介绍了中老年人如何防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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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旅游,到处都是“坎儿”?
随着生活水平和文娱需求的不断提高,老年人群体精神面貌与生活观念每年都在发生巨大变化。他们热爱接触新事物,追求快乐和自我解放,这让许多产业都开始挖掘老年人这个消费大群体,首当其冲的,就是旅游业。 据《2018老年人跟团旅游消费升级报告》显示,目前我国每年老年人旅游人数已经占到全国旅游总人数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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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老年人保健产品等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记者从12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老年人保健产品等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贯彻落实情况汇报会上获悉,这一法规性决议重点要解决的老年人保健产品消费领域“洗脑”式欺诈销售;部分预付卡消费领域无法可依、监管缺位,侵权日益凸显;移动通信消费领域霸王条款、违规收费现象依然存在等突出问题发生了积极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