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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养老诈骗“操盘手”胆真肥!骗52名老人123万余元,被查还玩“骗中骗”欲“捞人”

老年权益 06-13

  投资“旅游开发”项目,可领取分红,月息2%……一年前,四川一家公司为骗取老人们信任,组织部分人员实地考察,鼓吹投资没有风险,并许以高额分红利息。短短4个月左右,便在资阳市雁江区骗取52名老人123万余元。

  不仅如此,该公司在被警方责令1个月内退还受害人全部投资款后,竟玩起了“骗中骗、局中局”,利用没看清风险的部分老人怪民警“搅局”、破坏其“赚大钱”好机会的心理,再次对老人们进行洗脑,用“假退款”的方式欲将门店经理尽快“捞”出来。

涉案公司办讲座,引导老年人“投资”涉案公司办讲座,引导老年人“投资”

  红星新闻记者从资阳雁江警方获悉,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雷某等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案件正在审理中。

  [线索]

  月息2%的“合作协议”

  不管公司盈亏,投资人领固定收益

  2021年5月,家住资阳市雁江区的朱某来到警方,称一家公司在雁江找临近退休的人“投资”,每月除了分红,还能“免费旅游休闲”,他怀疑这种行为可能是非法的。

  “会不会是非法集资?”凭借多年办案经验,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莫若觉得,此事必有蹊跷。朱某带来的一份“合作协议书”,也印证了他的想法。

  协议书中,甲方为四川某农业科技公司,公司宣称合法拥有某农业园区“生态小木屋项目”的建设、经营及所有权,为扩大经营规模,有意寻求联合经营者进行旅游开发。

  朱某称,考察后,他在对方鼓动下签订协议,投资了该项目。联合经营条款明确,公司负责木屋项目修建与经营管理,朱某以单套生态小木屋为单位投资,并领取分红。

  “他投了1万元,月息2%。”莫若算了算,月息2%相当于1万元投资每月可分红200元。“不管公司盈亏,投资人都能领取固定收益,我们基本判定这家公司涉嫌非法集资”。

  当天,雁江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会同辖区派出所民警,前往城区南门菜市场附近的涉事公司资阳分公司。“公司正在经营,但只有几名工作人员在场,办公地点有七八个房间,还有带幕布的会议室,地面散落着笔记纸,看起来像刚办过一场讲座。”莫若说。

  面对民警询问,门店经理王某称,资阳分公司于2021年1月开始营业,除了卖农副产品,还会组织资阳市民旅游养老,公司在四川有多个旅游基地。

  “现场确实有一个农副产品陈列室,摆放有鸡蛋、面粉、面条、米和油这些。”莫若说,但面对民警询问,王某否认公司在经营投资分红和旅游养老项目。

  [突破]

  电脑回收站里找到“分红表”

  52名受害人全是老人,投了123万余元

  第一次上门没能获得有效信息,民警只能返回。为避免有人继续上当,民警还在该公司资阳分公司张贴了宣传单,宣传打击非法集资和防范养老诈骗的内容。

警方和多部门联合执法警方和多部门联合执法

  随后,雁江警方会同当地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于2021年5月28日展开联合执法。“就查公司的旅游是否报备,养老服务是否登记,注册经营许可范围是否与登记一致。”莫若介绍,警方重点搜查该公司的投资人名单,看市民是如何交的钱,“感觉这家公司很警惕,所有东西都收得很干净,仅留有公司旅游基地宣传图片”。

  但最终,警方在该公司财务人员一台电脑里发现了端倪。“回收站里,有一份被删除的表格文件,文件名就是‘资阳客户分红登记表’。”莫若说,民警随即恢复表格文件,“里面详细记录了某人某年某月投了多少钱,还有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

民警检查涉案公司电脑民警检查涉案公司电脑

  据警方统计,该案受害人52人,涉案金额1239250元。莫若介绍,受害人全是老人,该公司利用老人识别能力低,并许以分红为诱饵,老人很容易就受鼓吹被骗。

  [侦办]

  被要求1个月内退款后

  公司交来“主动退赃”证据

  经调查,2021年1月至5月,涉事公司资阳分公司通过发放传单、办讲座等方式,宣称其投资项目的发展前景,还组织参会人员到酒店用餐、看表演和参加抽奖活动。

  “抽奖有几百上千元不等的抵用券,交投资款时,可直接当现金使用。”莫若说,此外,该公司组织有意向的投资人到公司旅游基地游玩,在吃喝玩乐的同时进一步洗脑灌输,让老人们认为公司有发展前景,可放心投资。

嫌疑人接受警方询问嫌疑人接受警方询问

  然而,警方调查发现,老人们交了投资款后,这些钱并未投入所谓的木屋项目。其中,投资金额的30%至40%用于公司销售团队提成,股东雷某拿走每月营业额的12%,15%用于公司分红和运营开支,剩下的才拿去经营。

  联合行动结束当天,雁江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正式立案调查此案,并责令王某立即通知总部公司,清退全部涉及钱款。为防止犯罪嫌疑人“卷款逃跑”,警方还控制了在资阳公司负责的“关键”嫌疑人王某。

  “两天后,公司总部就来人了,还拿了一些银行转款凭证。”经民警清点,公司当时退款30多万元。警方要求公司必须在1个月内全部退还投资款。

  雁江警方还介绍,同年6月底,涉事公司总部负责人刘某拿着一堆现金收据来到警方,声称除两名在外地和一名住院治疗的客户未清退外,其余所有集资款已全部退完。为此,刘某要求警方将此记录在案,成为他们“主动退赃”的证据。

  [花招]

  抓住老人“赚大钱”心理

  公司假退款欲“捞人”被识破

  除了3人外,其他人的集资款真的退完了?雁江警方并未轻信,随即展开核查,“我们又一一打电话通知投资人当面核实,他们都说钱确实退了,还很高兴”。

  为了让群众百分百挽损,办案民警准备组织嫌疑人向3名未及时拿回投资款的市民退款。然而,“意外”出现了。“此前多名声称领回投资款的人误以为我们把公司查了,正在重新退款。”莫若说,此时,这些受害人反映自己并未领到公司退款,而是被公司的人忽悠继续“投资”了,而且没有领回投资款的人还不少。

  为此,警方立即重启核查,用两天时间对照“现金收据”,再次向“投资人”核实。“在控制嫌疑人后,我们就逐一给受害人打了电话告知情况,好多人还不相信。”莫若说,但部分身陷骗局的受害人没看清风险,反而怪民警“搅局”,破坏了他们“赚大钱、享清福”的好机会。

  深入核查后,办案民警发现这些“现金收据”的背后,竟是涉案公司抓住“投资人”的这一心理再次洗脑,唆使其在警方核实时做假证明。公司企图用假收据和假证人证言的方式,向公安和检察机关制造“主动清退集资款、及时消除社会影响”的假象,从而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理,想把门店经理王某尽快“捞”出来。

  原来,该公司被警方责令全部退赃后,耍起了花招,他们从本就抱怨警方“搅局”的受害者入手,以继续领取高额分红诱使“投资人”提前结束原合同,签下现金收据,再将钱重新投入到新签订的合同中去。而且,公司还让这些“投资人”在警方核查时做假证言,称已收到退款。就这样,公司轻松拿到了受害人签名的现金收据,但并未真正退款。

  查明情况后,民警迅速控制了刘某等人。与此同时,该公司在成都、绵阳等地的违法犯罪行为也被当地公安机关相继立案侦查。

  目前,王某、雷某等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案件正在审理中。此外,刘某等人因涉及其他地区案件,已被另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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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文章来源: 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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