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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诈骗花样翻新 最高检:投资“养老项目”、代办“养老保险”要小心

老年权益 07-21

7月20日,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1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涉养老诈骗犯罪767件1863人,其中以养老产业为名实施犯罪的827人,其他涉养老诈骗1036人。当前养老诈骗出现了犯罪场景网络化、犯罪手段多样化、受害对象涉众化等特点。

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大数据时代,各类犯罪逐步与互联网高度融合,由线下向线上发展,养老诈骗类犯罪也不例外,犯罪嫌疑人往往通过电话、微信、网络、移动支付等方式诈骗老年人的财产。

而养老诈骗犯罪手段层出不穷、花样不断翻新。当前犯罪手段呈现三个特征,一是诈骗名目上的迷惑性,通常以投资“养老项目”、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骗取老年人财物,以提供“养老服务”名义掩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目的,还以向老年人介绍当前养老现状、国家的扶持政策等,不断对老年人进行诱导

二是物质上的诱惑性,在诈骗过程中,犯罪分子往往用送鸡蛋、杯子等“小恩小惠”让很多老年人放下戒心,先尝甜头后入陷阱,落入了骗子们“放长线钓大鱼”的圈套,以支付高利息、办卡享受补贴额度、入住养老公寓享受优惠等方式,吸引老年人投资,达到非法集资等犯罪目的。

三是诈骗对象的精准化,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黑色产业助推养老诈骗犯罪的问题日渐凸显,犯罪嫌疑人往往根据搜集到的个人信息,通过不定期打电话、上门拜访等方式精准选择老年人,利用信息优势进行误导。1至6月,起诉的养老诈骗犯罪中,提供“养老服务”为名的有475人,投资“养老项目”的336人,销售“养老产品”的210人,宣称“以房养老”和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的140人。

据了解,从全国检察机关起诉罪名来看,养老诈骗类型主要集中在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三类犯罪,三类犯罪占全部养老诈骗罪名的94.4%。而此类犯罪往往受害群体众多,具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明显特征。养老领域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往往针对的是不特定的老年群体。随老年人生活水平不断改善,加上老年人收入稳定,支出项目相对较少,可支配收入相对较多,跟风投资的情况普遍存在。

为此,最高检积极部署投入专项行动,2022年5月23日,最高检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全国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会议开至四级检察院,将社会上出现的以各类养老产业为名实施的犯罪,主要包括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作为打击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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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文章来源: 海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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