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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以上老人冬季警惕“低体温症”

长寿之道 12-01
“低体温症”发病的原因主要是有些人体内产热少,体温调节功能差,在寒冷环境中从皮肤丢失的热量多,不能使体温保持在一定的水平上。有时即使室温很低,人体也可能感觉不到,当体温下降到35摄氏度以下时,就会发生“低体温症”。  

严重的“低体温症”常有意识障碍、颈项强直、血压下降、心动过缓或心律不齐。有人统计,60岁以上的老人在气候特别寒冷的冬季,死亡率要比一般冬季高60%,其中“低体温症”是一个重要因素。  

“低体温症”的症状有哪些?  
1. 控制不住的颤抖。  
2. 无法完成复杂的动作,特别是手不听使唤,步伐不稳。手指敏捷度下降60%左右,握力下降30%左右。  
3. 神志不清,言语含糊。  
4. 剧烈颤抖。  
5. 不合常理的举动,例如,脱掉外衣而不知道其实很冷。  
6. 停止颤抖。此时进入非常危险状态。  
7. 皮肤发白,变青。  
8. 瞳孔放大。  
9. 心跳和呼吸剧减。  
10. 肌肉发硬。  
11. 在32℃时身体进入“冬眠”状态,关闭手臂和腿部的血流,急剧降低心跳和呼吸频率。  
12. 在30℃时身体进入新陈代谢几乎停止的“冰人”状态,看似死亡了,但仍然是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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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文章来源: 幸福老年养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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