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诈骗套路深,“高额返利”是幌子,
擦亮双眼识骗局,高度警惕以防范。
随着我国社会老龄化速度日益加快,近年来,不法分子盯上了老年人这一群体,利用老年人辨识能力不强、渴望健康、权益保护能力弱等特点进行诈骗,严重侵害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应予严厉惩治。

2022年11月16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蒋林飞担任审判长,依法远程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养老诈骗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2年6月至2019年6月期间,被告人韦某在环江县某保险公司任职。2018年年初,韦某因偿还高利贷及发展甘蔗产业需要,虚构投资养老保险可获取高额利润事实,诱骗时为78岁的被害人投资。
2018年1月至2021年1月期间,韦某通过同样的方式先后四次骗取被害人9.25 万元,经被害人多次催促,案发前,韦某于2022年1月28日退还2000元给被害人。案发后,韦某家属代其退赔被害人9.05万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多次骗取他人资金达9.25万元,数额巨大,被告人韦某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韦某被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但在庭审过程中当庭翻供,不认定为坦白;被告人韦某实施诈骗老年人财物,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在案发前主动退还部分赃款,案发后其家属代为退还全部剩余赃款,视为其本人退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法院判决
被告人韦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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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文章来源: 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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