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阿姨的儿子因惹事在狱中服刑,谁知已出狱的一个热心“狱友”找上门来,说他在狱中为儿子谋了个好差事。然而事实上,“狱友”孙某只为利用老人的爱子之心骗取钱财。
“你是李某的妈妈吗?我刚出狱,在狱中和你儿子一个监舍住。”去年6月的一天,刘阿姨家的门被孙某敲响。孙某告诉刘阿姨,他叫“王刚”,在狱中和她的儿子李某是好朋友。他本来担任监狱仓库保管员,被释放前向管教推荐了刘阿姨的儿子接班。“他现在已经在岗位实习了。仓库管理员可是个‘肥差’,就是得给监狱管教送点好处费谢谢人家。你儿子托我出来找到你,让你捎5000元给他,给管教送些烟酒。”孙某说。听到儿子在狱中被这么照顾,刘阿姨反复向孙某道谢,当场拿钱交给孙某,并反复叮嘱,打点好了一定通知她一声。
几天后,孙某又给刘阿姨打来电话,称“李某需要请管教吃饭,他要送2万元打点费给管教”。2万元对刘阿姨来说不是小数目,她终于感到有些怀疑,于是告诉孙某等她跟狱中儿子通个电话确认下。等刘阿姨探望到儿子,才知道根本没有担任监狱保管员这件事,而且真正的王刚正在跟儿子在一个监舍里服刑,压根还没出狱。刘阿姨找孙某退钱,却发现孙某也联系不上了,这才去报警。
孙某到案后承认所谓的“监狱保管员”是自己瞎编的,只是为了找个借口从刘阿姨处骗点钱。“我跟李某的确在一个监区,他家的地址是在狱中听他讲的,我也不是‘王刚’,因为他和王刚关系比较好,我就想用‘王刚’的名字骗他妈妈。”孙某告诉检察官,从刘阿姨那里骗来的5000元钱早已经被他挥霍一空。
审理本案后,虹口区检察院认为,孙某的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孙某因曾被判处刑罚,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近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同时追缴赃款发还给刘阿姨。
“你是李某的妈妈吗?我刚出狱,在狱中和你儿子一个监舍住。”去年6月的一天,刘阿姨家的门被孙某敲响。孙某告诉刘阿姨,他叫“王刚”,在狱中和她的儿子李某是好朋友。他本来担任监狱仓库保管员,被释放前向管教推荐了刘阿姨的儿子接班。“他现在已经在岗位实习了。仓库管理员可是个‘肥差’,就是得给监狱管教送点好处费谢谢人家。你儿子托我出来找到你,让你捎5000元给他,给管教送些烟酒。”孙某说。听到儿子在狱中被这么照顾,刘阿姨反复向孙某道谢,当场拿钱交给孙某,并反复叮嘱,打点好了一定通知她一声。
几天后,孙某又给刘阿姨打来电话,称“李某需要请管教吃饭,他要送2万元打点费给管教”。2万元对刘阿姨来说不是小数目,她终于感到有些怀疑,于是告诉孙某等她跟狱中儿子通个电话确认下。等刘阿姨探望到儿子,才知道根本没有担任监狱保管员这件事,而且真正的王刚正在跟儿子在一个监舍里服刑,压根还没出狱。刘阿姨找孙某退钱,却发现孙某也联系不上了,这才去报警。
孙某到案后承认所谓的“监狱保管员”是自己瞎编的,只是为了找个借口从刘阿姨处骗点钱。“我跟李某的确在一个监区,他家的地址是在狱中听他讲的,我也不是‘王刚’,因为他和王刚关系比较好,我就想用‘王刚’的名字骗他妈妈。”孙某告诉检察官,从刘阿姨那里骗来的5000元钱早已经被他挥霍一空。
审理本案后,虹口区检察院认为,孙某的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孙某因曾被判处刑罚,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近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同时追缴赃款发还给刘阿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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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文章来源: 新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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