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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岁老人陷“证明你妈是你妈”困境,别拿“历史原因”当借口

老年生活 02-26

据报道,近日网友“舒哥频道”发视频吐槽,家里在为85岁的老人办理户籍证明资料时,陷入了需要证明“你妈是你妈”的困境。

 

85岁老人不断写“她是女儿妈妈”的证明材料。

家属表示,在派出所、政务服务中心等地之间来回奔波20多天,仍没解决问题。据介绍,已在广州落户的女儿把母亲接过去同住,为方便以后生活,特别是方便异地医疗费用结算,申请为老人办理当地居住证。但在证明二人母女关系这一环节卡住了,女儿户口早已跟家里人分开,现下手里没有“老户口本”可以证明母女关系,老家辖区派出所“电脑轨迹”中也查不到关系信息,又没有了“纸质证明材料”,想去补录历史户籍信息也行不通。

 

为此,相关派出所还开具了一份纸质说明,称“由于年代久远及历史原因,我们无法查到二人系母女关系的纸质线索,特此说明”。至于怎么解决问题,则没有给予回应。

 

现在来看,没法证明“母女关系”,一方面是家里没有留好女儿户口迁出前的“老户口本”,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当地派出所丢失了相关户籍信息。作为公安机关,在老人还在世时,就丢失了其户籍档案信息,还含糊其辞称系“历史原因”,实在不负责任。

 

对于如何“破局”,有法律人士支招,如果当地公安机关查不到户籍登记信息,可进行实地走访调查的方式,来证实亲属关系。这一方案在当地是否行得通尚不得而知,但或可一试。而令人唏嘘的是,85岁的老人了解情况后,还奋笔疾书不断写“她是女儿妈妈”的证明材料,想寄回老家解决问题,目前也无济于事。

 

对涉及的相关部门,不能任由其推诿塞责,因“年代久远”就逃避户籍档案丢失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有‘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由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是谁弄丢的,谁就应该为此负责,积极想办法解决问题,而不是一句“历史原因”就推脱了,反而折腾了85岁的老人不断为自己作证。

 

近年来,类似证明“你妈是你妈”“孙子是孙子”等奇葩证明事件不时出现,说到底,还是部分行政手续繁琐、人为设置障碍,个别部门存在推卸责任不作为问题,缺乏担当精神和服务意识,没有真正设身处地为民着想、为民办事。当前,“放管服”改革正向纵深推进,为方便群众办理相关证明手续,已颁布了多项“减证便民”措施,但一些地方简政放权和窗口服务问题仍存,与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距离。“放管服”改革核心是“服务”,如何将服务做优做实,也考验着政府机构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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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文章来源: 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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