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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规范养老设施用地供应和监管

养老动态 08-03

为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打击整治养老涉诈专项行动部署,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违法涉诈行为,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近日濮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和规范养老设施用地供应和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范围、规划和开发利用条件,严格养老服务设施规划许可和核实,限制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改变用途。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的通知》规定,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范围包括: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托管照护、医疗保健等服务的房屋和场地设施所使用的土地,包括养老院、敬老院、老年养护院等机构养老设施用地和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等。

《通知》要求,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查新建住宅项目中配建的养老设施规划许可和核实,对不符合规划条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的,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土地核实意见确认书》,不予通过规划核实。

《通知》强调,一是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中明确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面积、开发投资条件和开发建设周期,以及建成后交付、运营、管理、监管方式等。二是要切实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用地监督检查,对养老服务机构未经法定程序变更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快从重予以处罚,同时将用地单位及其投资人或主要出资人、控制人等主体列入土地管理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依法降低土地管理相对人信用等级,限制或禁止其从事土地开发利用和自然资源系统政府采购、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等活动,涉嫌扰乱市场秩序等问题的依法移交市场监督、房屋销售等主管部门。


 

来源:濮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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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文章来源: 濮阳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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