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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各养老机构应按强制标准实施整改,如不达标将停业整顿

养老动态 12-30


  “利用这个过渡期,各个养老机构都按照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来找差距,进行实施前的达标、整改,如果达不到就可以取缔,进行停业整顿。”12月29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司长俞建良这样说。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意见》)。俞建良介绍,近年来,围绕养老安全的质量发布了一系列标准,其中,《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是我国养老服务领域第一个强制性国家标准。同时,还发布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和《养老机构等级划分和评定》两个行业标准。

  俞建良透露,为了让养老机构做好准备,强标设立了过渡期,到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利用过渡期,各个养老机构都按照强制性标准的要求进行实施前的达标、整改,如果达不到就可以取缔,进行停业整顿。

  同时,围绕强制性标准提出的“九防”(防噎食、防食品药品误食、防压疮、防烫伤、防坠床、防跌倒、防他伤和自伤、防走失、防文娱活动意外),将制定相应的配套标准,形成配套的行业管理的标准体系。此外,将实施养老机构的等级评定示范工程,在全国形成一批星级养老机构,通过示范带动其他养老机构质量整体提升。

  据悉,民政部将落实《意见》中提出的要求,制定抽查检查计划,全面摸清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质量安全状况,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对整改不合格的,或者经过整改仍然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要依法责令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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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文章来源: 封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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