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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民政紧盯热点痛点难点高质量作答养老服务“每月一题”

养老动态 10-18


  今年1月,北京市委市政府结合“接诉即办”年度体检报告和12345热线群众来电,梳理出了12类27个高频难点民生问题,建立“每月一题”重点督办机制。其中,“居家养老服务保障”和“养老机构收费和服务”是老百姓高度关注的两个热点问题。

  为了把有关养老工作的热点问题办实、办好、办出成效,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先后召开养老工作专题会、调度会、局长办公会10余次,就完善养老助餐服务体系、规范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管理、加大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支持、养老机构收费及服务等事项进行研究。北京市委社会工委书记、市民政局局长李万钧指出,要结合“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狠抓驿站的建设和管理问题,狠抓老龄人吃饭难题,狠抓养老服务质量提升,狠抓政策执行落地问题。要站在提升老百姓获得感的高度,统筹谋划“每月一题”办理工作。

  养老服务“每月一题”重点督办工作开展10个多月以来,北京市的养老服务工作取得了哪些进展和成效?下一步还有哪些工作部署?日前,记者在北京市养老服务“每月一题”推进工作视频会上了解到了相关答案。

  养老助餐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推进

  全市已发展养老助餐点967家

  养老助餐问题是今年“每月一题”——“居家养老服务保障”中需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今年以来,全市已发展养老助餐点967家,重点满足经济困难、失能失智等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和高龄、独居老年人的助餐服务需求,兼顾满足其他老龄人的就餐便利性和丰富性。

  据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委员、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介绍,全市计划在年底建设1000家养老助餐点,覆盖2000个社区。目前,正积极推进养老助餐服务支持政策拟制工作,重点强化各区和街道(乡镇)的养老助餐服务责任,通过给予养老助餐服务补贴等方式,统筹、协调、调动政府和社会以及市场资源,切实解决好老龄人吃饭难题,让老龄人在家门口吃上物美价廉的“暖心饭”。

  记者了解到,今年9月开始,西城区已在养老助餐的服务模式、补贴方式、补贴标准等方面,全面推进养老助餐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探索社会化平台参与提供助餐服务的模式。近期,西城区将对试点工作进行系统总结,研判政策设计是否还有漏洞、补贴方式是否科学、补贴标准是否合理,养老助餐点是否能够实现盈亏平衡,了解掌握在现行补贴标准下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普遍家庭老龄人就餐比例,分析财政资金支持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等等,为全市政策实施奠定良好基础。

  驿站运营扶持及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

  每个驿站的养老服务对象不超300人

  今年以来,北京市全面实施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管理办法,建立驿站准入和退出机制,以及管理负面清单制度,指导各区督促街道(乡镇)建立驿站服务责任片区,将全市在册的24.7万名居家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分解落实到邻近的驿站,推动建立驿站主体清单、责任清单和服务清单,累计完成1200多个驿站责任片区划分工作。

  据介绍,北京市今年9月修订了《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扶持办法》,将驿站的功能定位调整为重点为责任片区内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将驿站服务划分为基本养老服务、普惠型服务和市场化服务,逐步提高老龄人的获得感。按照该办法规定,每个驿站服务的基本养老服务对象不超过300人。“作出这项规定,我们是经过反复测算的。因为每个服务对象每月4次入户探访,每次不少于20分钟,再加上往返路程耗费时间,驿站需要投入大量人力,否则就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李红兵说。扶持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各区、街道(乡镇)正抓紧做好驿站责任片区重新划分及基本养老服务对象认领工作,“确保每个驿站明晰自身责任范围及责任服务对象,每个基本养老服务对象都知晓驿站提供的基本养老服务项目。”

  同时,北京市还建立了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动态调整机制。“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要主动发现‘举手’申请的老龄人,疑似轻度、中度失能老龄人可通过主动‘举手’的方式,经评估后成为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李红兵说。

  养老机构收费管理及服务质量有效提升

  养老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设置“7天冷静期”

  为进一步完善养老机构收费管理工作,北京市在严格服务合同文本规范上守住底线,持续强化预付费资金监管,狠抓养老机构服务收费公示。

  今年7月,北京市民政局会同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北京市养老服务合同(养老机构版)》,规范了双方的权利义务。这份合同示范样本的制定,避免了因合同要素缺失和当事人意思表达不真实、不确切,而出现显失公平和违法的情况。通过设置“7天冷静期”,积极有效保护老龄人合法权益。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自合同示范文本印发之日起,新入住老龄人使用合同示范文本签署合同的比例达到100%;之前入住机构的老龄人在服务合同到期后,也逐步更换为此文本。

  养老服务监管上不去,养老服务质量就难上去,老百姓就没有获得感。为此,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研究制定《北京市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办法》,在安全隐患排查上下大功夫,在抓服务质量上筑牢底线。同时,针对养老机构预付服务费资金监管问题,专门研究建立了相关制度,对预付费的范围、金额、时限进行规范。

  “养老服务工作的最终落脚点始终在老龄人。北京市、区和各街道(乡镇)要在养老服务工作中始终坚持高位统筹,把养老服务作为民政部门的‘一号工程’,作为区和街道(乡镇)的‘一把手工程’,作为条块结合、上下协同的‘一揽子工程’,作为服务老龄人的‘最后一公里工程’,不断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李万钧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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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文章来源: 中国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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