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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期盼,他们为“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建真言聚共识

养老动态 10-19

10月17日上午,省政协召开2023年第六次月度协商会,围绕“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协商议政。会上,12名委员、专家、界别群众代表与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聚焦“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重点难点问题,开诚布公交流,深入协商议政。满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的期盼,广泛汇聚起“心系桑榆晚,情暖夕阳红”的智慧和力量。

强化政策支持 完善制度保障

分层分类实施

推动养老服务更加精准有效

郭德文(省政协委员、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结合我省当前老年群体庞大、社会未富先老、失能空巢紧迫等特点,建议现阶段的养老应当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根据老年人的收入水平,精准制定不同类型的服务保障政策,形成多元主体责任共担、老龄化风险梯次应对、老龄事业人人参与的格局。

低收入群体的养老由政府提供兜底性、基础性服务保障。在对特困老年人实现政府兜底保障服务的基础上,需要逐步向经济困难的失能、残疾等老年群体倾斜,通过发放养老服务补贴、实行集中托养、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探访关爱等方式,不断强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能,不断提升低收入群体基本养老服务水平。

中等收入群体的养老由政府逐步完善普惠性养老服务体系。政府应当综合运用规划、土地、住房、财政、保险等支持政策,通过实施城企普惠联动项目、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补贴、全面配建社区养老设施,普及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等方式,引导各类主体提供普惠养老服务,为中等收入群体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的养老服务。

高收入群体的高端养老需求应依托市场化解决。对于高端养老服务,可以依托市场化的方式,通过市场资源配置来满足高收入群体的高层次、个性化养老需求,所需费用由个人自行负担。政府鼓励社会资本根据市场需求发展高端养老机构,制定相关的行业准入门槛和服务规范,通过市场竞争的方式,解决高端养老服务问题。

聚焦政策保障和供给创新

建立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制度体系

孙兆泉(省政协委员,民革滨州市委会主委,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从全省层面看,居家社区养老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与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相比,还存在诸多问题和短板。

建议加大政策整合力度,特别是针对居家社区养老的特殊老年人群,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出台明确的政策清单,杜绝政策重复享受,推动各类政策协同发力,更好服务老年群体。

扩大政策保障范围,调整省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补助范围,将“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列入专项资金补助范围,制定补助标准、补助对象、申报流程等相关政策,明确服务、管理、技术等规范,推动“家庭养老床位”标准化建设,防止将“家庭养老床位”泛化为一般性的居家上门服务,确保老年人在家就能享受到专业化的照护服务。

强化政策供给创新,一方面,探索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发挥物业、家政公司贴近居民、响应快速等优势,支持物业、家政公司因地制宜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对达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和要求的,依法依规予以政策补贴,促进“物业+养老”“家政+养老”融合发展;另一方面,在省级层面制定为困难重度失能老年人购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或实施方案,根据困难重度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意愿,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养老机构或组织,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

帮助家人成为更好的照护者

王文静(山东省家庭文化研究中心主任)

鼓励家庭成员照护优先,与中国传统文化中注重“家庭”和“孝道”的价值观念相契合,有助于满足老年人的多种养老需求,有助于减轻社会养老负担。建议进一步完善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加快实现长护险全覆盖,目前,大部分市将“居家护理”限定为由定点医护机构提供的上门照护或社区日间集中照护服务,只有滨州、临沂、威海、德州等市将近亲属提供的医疗护理服务或照料纳入居家护理范围,并且近亲属照护的保险支付标准远低于定点医护机构的支付标准。建议统一将近亲属提供的医疗护理服务或照料,纳入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范围,并提高保险支付水平。

适时推动劳动就业政策发展,保障失能老人家庭养老照护者的社会权益。建立长期护理假或者完善相关就业政策,支持家庭照护者兼顾护理和工作;对赡养负担较重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可以通过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同时,建立长期护理津贴制度,为家庭照护者因照护家人而造成的收入损失给予相应补贴,使其劳动价值得到社会认可。

完善社会救助政策,对贫困失能老年家庭实施护理专项救助。城乡部分经济收入低下且需要接受长期护理服务的老年人家庭,没有缴纳长期护理保险费和支付长期护理服务费的经济能力。在当前护理资源有限的背景下,应该本着优先保障弱势群体的原则,合理配置资源。在对特困人员提供照料护理补助的基础上,通过设立护理救助专项资金,减轻贫困失能老年人的家庭护理负担,兜底贫困失能老年人的长期护理服务,保障老年人基本权利。

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要在应保尽保上下功夫

白彬(十二届省政协委员,山东省保险学会会长)

山东率先在全国推行了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经过几年的探索,应该说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医疗保险服务与养老生活照料服务的对接上还存在一些不够衔接、不够协调、不够通畅的矛盾和问题。对照应保尽保、应享尽享的要求和标准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对此提几点建议:

扩大覆盖面。要进一步加大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推进力度。先解燃眉之急,可先将居民群体中的中度、重度失能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再根据各地经济发展和资金筹措能力分批纳入保障范围,增强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的可及性和公平性。

多渠道投资。要重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首先加强财政专项支持,适当提高职工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定向居民覆盖一批,打通这两个池子。其次,由政府发起设立关爱失能、半失能人群的专项基金,发挥社会机构和社会公益基金作用覆盖。另外,建立政府兜底制度,实现应保尽保。

发挥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中的支撑保障作用。由政府引导调整消费标准,扩宽和优化惠民保的保险责任,增加对失能、半失能者给予生活照料保险金的责任,满足多层次护理保障需求。惠民保是社会、家庭和个人化解重大疾病风险的好工具、好方法。

完善评估机制。建立健全对失能者能力状态的评估与认定机制,切实增强评估机构的权威性、独立性和时效性,为应享尽享提供客观公正、安全可靠的政策依据。

现场互动

孙兆泉提问:能否在省级层面制定为困难重度失能老年人购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或实施方案?

庄严(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答:感谢孙兆泉委员对养老工作的关心支持。孙兆泉委员提出的三条建议很务实,可操作性很强。今年,王桂英副省长把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作为主题教育专题调研内容,形成了1个总报告和6个专题报告,孙兆泉委员的建议与调研报告的建议高度一致。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收借鉴,提请省政府出台《山东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聚力实施居家社区扩围增效行动,加快推动调研成果转化。

王文静、白彬等都关注长期护理险的发展,在扩大保险覆盖面、多渠道筹资、发挥好商业保险补充作用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省医保局对此作出回应。

黄晓军(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答:近年来,省医保局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相关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主要特点可归纳为三个“最”:启动时间最早、试点范围最广、覆盖人数最多。目前,全省长期护理保险覆盖4112万人,居全国第一位。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全覆盖、多渠道、多层次”的发展思路,加快建设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一是进一步推动参保人员实现全覆盖。目前,山东12个市启动了居民长护险试点,我们将指导有关市加快推进长护险扩面工作,确保2025年实现居民全覆盖。二是进一步完善多渠道筹资机制。我省建立了多元筹资机制,财政、民政部门给予了大力支持。目前国家正在对长护险制度进行顶层设计,我们将根据国家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长护险多渠道筹资机制。三是进一步构建多层次保障体系。目前,我省16市全部推出了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期待商业保险公司推出长护险产品,我们将在费用测算、产品设计和理赔结算等方面做好支持工作。

完善居家社区 养老服务设施

创新居家社区服务模式

“奎文式养老”托起最美“夕阳红”

周俊(潍坊市副市长、奎文区委书记)

近年来,潍坊市奎文区主动顺应老龄化趋势,积极探索“1+2+3+N”养老服务模式,全力打造“奎文有爱 颐养如家”养老服务品牌。

聚焦“老有所养”,着力优化服务机构布局。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为契机,加快推进“1个区级社会福利中心+8个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10个社区养老服务站”三级网络全覆盖,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为群众提供更加规范、便利、有序的养老服务。截至目前,全区已建成社区百姓食堂(助餐点)50处、可提供老年餐位1300余个,拥有社会养老福利机构14家,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68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8家,养老床位总数达到1485张。

聚焦“老有颐养”,着力拓展养老服务内涵。大力支持3家驻地三甲医院改扩建,放大优质医疗资源优势,做好医养结合文章,试点推行了家庭养老床位、喘息服务、普惠性适老化改造、困难失能老年人免费集中供养、为困难老年人提供政府购买服务、安装智能设备等工作,不断增加优质养老服务供给,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高品质、个性化养老服务需求。目前,设置家庭养老床位300余张,为80余位老年人家属提供了喘息服务,为8000余户老年人家庭安装了卫生间扶手或洗浴座椅。

聚焦“老有乐养”,着力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坚持补“短板”、挖“潜能”并重,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向老年群体延伸,开办社区老年大学16所,累计招生650余人,让老年人老有所学、学有所获。依托社区服务中心资源,“一社一品”打造老年活动中心36处,创建社区志愿服务品牌68个,组建700余人的社区助老服务队伍,开展知识讲座、健康义诊、文艺汇演等活动800余场,不断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

专业赋能 颐养益寿

助力打造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

吕峰(潍坊市奎文区益寿堂养老服务中心院长)

益寿堂养老服务中心建于2014年,现有从业人员30名,床位100张,入住老人89名,是一处集日间照料、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家庭式养老、医养结合“五位一体”的社区嵌入式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

丰富日间照料,打造老年人活动阵地。日间照料中心为辖区老年人提供临时照护、日间托养等多元化服务。老年人不但能够在这里享受到护理、就餐、午休等服务,而且可以根据个人爱好,参加唱歌、健身、剪纸、手势舞等文体活动。

完善居家养老,提供老年人专业照护。组建专业服务团队,为辖区内空巢老人、独居老人提供助洁、助浴、助医、助餐、助行、助买等服务。对于居家的失能老人,开展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服务,实施24小时动态管理,实现了医养、康复服务在居家环境中的深度融合。

创新家庭式养老,满足老年人个性需求。投资100多万元,改造建设200平方米的家庭式养老示范点1处,配备电视、空调、冰箱等设备,以及餐厅、厨房、茶室和个性化洗浴室,出门便是美丽庭院,为入住老年人提供舒适服务。2021年投入使用以来,已有170多位老人先后入住接受服务。

强化医养结合,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配套建设医疗保健室、康复训练室、心理咨询室,充分满足老年人健康体检和医疗护理需求。同时,链接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探索建立“三甲医院+社区门诊+医生巡诊”的上下联动机制,成立益寿堂养老服务中心医务室,配备专业医师和护士,让老人们得到更便捷、专业、周到的全方位护理。

加快适老化改造步伐

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

肖培树(省政协常委、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副主任)

目前,我省居家和社区养老适老化改造存在多个问题,为此建议:

开展老年友好社区创建工作。一是宣传普及无障碍知识和科学养老知识,在社会各层面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教育,开展友好社区创建工作。二是每个城市、乡镇对公共设施、小区适老化改造情况进行摸底,并建立由发改、住建、残联、民政、卫健等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三是在老年人集中的康复医疗、社区照料、集中托养等机构,建立适老化改造体验场馆(门店),让失能或半失能以及高龄老人在体验中赋能增信。

推动适老化改造精准化标准化。一是做好摸底建档。应以社区为单位,建立老龄需求数据库,提供“一户一案”订单式改造。二是加大科技投入,研发新产品,丰富产品种类,针对肢体、听力、视力、精神等不同失能类型的老人,提供相适应的改造服务。三是制定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与实施管理办法,建立科学的需求评估机制、动态化的改造项目目录、信息化的改造过程监管体系、合理的适老化改造实施路径。四是制定家庭适老化改造建设标准,保证建设质量。

加大适老化改造政策支持。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充分利用福彩、体彩、老年基金会。将辅助器具适配融入无障碍改造范畴,促进助残政策与养老政策有效衔接。建立普惠性辅助器具适配和适老化改造补贴制度,在满足经济困难老年人基本需求基础上,带动其他老年人的多层次、个性化需求,推动适老化改造走进千家万户。

现场互动

吕峰提问:能否放宽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准入门槛政策,让社区类的养老服务机构也能承接相关业务?

黄晓军(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答:长护险主要保障长期失能人员的医疗护理服务和日常生活照料费用,服务内容包括疾病急性期后的生活照料、维持治疗、医疗护理、康复训练和安宁疗护等。

考虑到失能人员不同于一般老年人,对医疗的需求较多,对照护服务质量要求也较高,各市在确定长护险定点机构时,在服务资质和服务能力等方面设定了一定的准入条件。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我们始终秉持“两个原则”:一是在纳入条件上对各类机构一视同仁,不区分公立和民营;二是在纳入程序上对各类机构公开透明,凡符合准入条件的机构都可申请,按照统一的评估标准开展评估,向社会公示后,将符合条件的机构纳入定点范围。

会后,将指导属地医保部门主动服务,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和诉求,若符合条件我们会全力给予支持,条件尚不成熟我们会给予有针对性的指导帮助。

张法水委员提问:省里会采取什么样的实招、硬招,让养老服务设施真正充分发挥作用,让有需求的老年人愿意用、用得起,而养老机构又愿意参与运营?

庄严(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答:目前,部分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确实存在作用发挥不充分、与建设初衷脱节的问题,这也是下一步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需要重点关注和解决的问题。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们近期将积极推动出台5个养老政策文件,重点采取以下实招硬招:

一是政策扶持方面,近期我们将会同财政部门优化调整省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补助政策,以居家社区养老为重点,持续加大对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运营的支持力度。

二是服务管理方面,以可持续运营为重点,在服务内容上更加聚焦老年人需求,坚持实事求是、精准高效,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搞一刀切,不贪大求全。

三是运营机制方面,坚持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将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委托连锁化养老服务机构运营,整合服务资源,增强发展活力,形成规模优势。

四是资源整合方面,坚持多元共济,采取“政府补一点、企业让一点、社会捐一点、老人拿一点、子女缴一点”的方式,拓展资金来源,解决持续运营难、建用脱节等问题。

肖培树提问:从全省层面下步如何加大城镇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力度?

周善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答: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完成加装电梯4945部,其中2023年加装1234部;正在施工的1217部,已完成规划审批的498部,正在办理前期手续的992部,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今年9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为做好加装电梯等无障碍工作提供了基本的路径和思路。下一步,我们将从三个方面推动工作提速提效。

一是做好协商,搭建居民沟通交流的平台,引导各方形成共识。积极创造条件,努力采取平层入户方式,一步到位,实现无障碍通行。

二是做好优化,加大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力度。去年我们联合省民政厅制定了《山东省城镇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指南》,出台了相关技术标准,下一步要抓好落实。目前社区养老、托幼、医疗设施建设等均为老旧小区改造的“提升类”内容,我们要逐步把这些内容纳入基础类改造,推动应改尽改。

三是做好示范,组织好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县)创建。目前,已会同省残联组织专家完成了14个申报城市(县)的省级初审工作,下一步将督促各市以开展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县)为抓手,加快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

丰富服务内涵 提升服务品质

补齐短板弱项 加强医养结合

助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刘加钊(省政协常委,民盟省委会秘书长)

调研发现,居家社区养老方面,仍存供需错位、医养资源结合不够、医疗康复服务与养老服务体系割裂等短板,为此建议:

推进医养结合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理顺职责、完善政策,特别是在“卫生准入、民政扶持、医保定点、政策优惠”等方面减少制度“打架”现象。加快制定出台老年人慢性病管理、突发危急重症的识别处理、转诊等制度,推动医养结合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制定统一的“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明确服务性质、对象、主体、范围、准入标准、从业人员上岗标准等内容,以制度化手段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

构建多元化服务供给体系。整合社会资源,构建政府—市场—社区多元化服务供给体系,实现医、养、护有序衔接。一方面,通过放宽准入条件、增加土地供给、减免税费、财政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政策手段,吸引社会力量兴办社区养老照护机构。另一方面,支持社区养老机构配建相应的医疗机构,并按规定纳入城乡医保定点。引导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实现可持续的医疗服务供给。

构建“互联网+护理”服务体系。需进一步扩大我省“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覆盖面,通过“AI+电话+微信+人工”等多渠道方式触达老年人,重点为社区内行动不便、高龄体弱、失能失智居家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服务。促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落实分级诊疗制度,逐步建立全方位、全生命周期优质高效医疗护理服务体系。

更好发挥市场主体作用

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水平

武林中(省政协委员,泰安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目前泰安及全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市场化、专业化水平还不高,为此建议:

全面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市场化。街道社区应立足实际,采取公建民营、公建民管、民建民营等多种方式,将养老服务交由有资质、信誉好、实力强的专业养老机构管理运营。可全面托管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并连锁运营社区养老服务站点,也可在街道社区设置“嵌入式”单项或多项养老服务,还可“以市场聚资源”,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和运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大力培育和引进养老服务市场主体。坚持“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两手抓,激发各级和全社会投资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积极性。发挥国有企业优势,引导其投资运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支持省内养老服务企业做大做强,加大培育力度,打造一批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的山东本土养老服务企业。强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领域招商引资,着力引进一批全国知名品牌。

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环境。各级政府需要制定针对性更强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规划与政策,对各类市场主体给予财政扶持、税费减免、人才培训等一系列政策支持。实行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租金优惠政策。利用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开展微利型家政服务、家政培训的,也应适当减收租金。建议对全省街道、社区养老服务水、电、气、暖和有线电视、宽带互联网等费用的收取情况,组织一次专项检查,推动相关政策全面落地。定期召开养老服务企业座谈会,及时了解和解决养老服务企业的困难,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矛盾纠纷调解机制。

强化科技赋能 发展智慧养老

王丽娜(泰安市政协委员,岱岳区政协科教文史委工作室主任)

近年来,我省智慧养老有了较大发展,但在科技赋能,强化数据平台建设、服务精准度、服务多样性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发力。对此建议:

坚持“平台”赋能,线上线下齐发力。“线下”完善服务载体。出台系列政策、举措,着力推动市县级养老服务中心的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完善智慧养老载体,推动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向家庭延伸,切实把养老服务送进“家里”,让敬老孝道暖进“心里”。“线上”扩大延展空间。建设市县镇三级贯通的养老服务综合管理系统,实现数据采集、在线监管、应急响应、为老服务等功能的集中管理和资源共享。

坚持“数据”赋能,提升服务“精准度”。首先,全面汇聚养老服务大数据。实地摸排统计,整合老年人基本数据、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站等情况。其次,动态归集,动态监测。各级各部门要加强上下联动和左右互动,全方位掌握区域内老人的健康管理、照护服务、安全防护和情感关爱等不同情况,为老年人提供精准服务奠定基础。

坚持“供需”赋能,实现服务“多样化”。供给端,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为核心,推动智慧健康养老新技术研发和政产学研用深度合作。依托智慧养老平台和智能终端设备,进一步提升健康养老产品的智慧化水平。需求端,积极推动烟感报警器、燃气报警器、体征检测带、跌倒守护仪等智能监测的相关产品进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内容;支持有条件的地区举办智慧养老博览会、产业发展高峰论坛,建设智慧养老体验馆、开展智慧养老产品及服务展示,体验推广活动。

积极创新 多措并举

切实提高养老服务人员专业化水平

郭翠芬(省政协委员,山东女子学院原党委书记)

专业化人才是居家社区养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然而调查显示,养老服务管理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仍需提高,“两高三低”现象尤为突出。“两高”即年龄偏高,流动性高。“三低”表现为专业技能低、收入待遇低、职业认同感低。为此建议:

实施分类奖补,提高奖补效能。对养老服务领域各类人才进行分类奖补,对入职养老机构且持续工作三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提高奖补标准,延长补助周期;对从业人员参与成人教育提高学历的给予一定奖补;对从事三年以上养老服务一线工作人员进行适度奖补,提高专业人员的行业留存率。

畅通晋升途径,加强职业培训。建立省级养老护理专业技术职称体系,畅通职业晋升途径,设定养老服务人员薪酬待遇指导标准;加强对养老服务企业培训力度,系统规划设计培训内容;加强对养老机构负责人的持续赋能;完善网络培训资源,丰富在线学习课程。

建立荣誉体系,提高从业人员社会地位。提高职业荣誉感与使命感,通过各级官网、公众号、短视频等网络平台以及传统传媒渠道,对养老服务及从业人员进行正面宣传,消除社会对于养老服务的行业偏见和职业偏见,营造全社会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

加强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鼓励符合条件的本科院校开办养老服务管理相关本科专业,形成不同学历层次的有序衔接;强化以赛促教,定期举办类型多样的职业技能大赛,提升学生职业认同感;深化产教融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四链融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现场互动

刘加钊提问:能否将医疗服务支援定点覆盖到社区卫生机构或者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

徐民(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对执业医师晋升副高级技术职称服务县级以下或对口支援医疗卫生机构作出了明确规定:“执业医师晋升副高级技术职称的,应当有累计一年以上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经历。”

为执行国家法律规定,在充分调研基础上,省卫生健康委、省人社厅于2022年10月联合出台了《山东省执业医师晋升副高级技术职称前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管理办法》(鲁卫人才字〔2022〕4 号)。该办法与此前执行的相关制度规定进行了衔接,确保政策稳定有序。

该办法明确,执业医师服务的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是指政府举办县级以下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不包括县本级医疗卫生机构。对于养老机构通过签约方式合作的社区、乡镇级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也在支援范围。下一步,我委将发挥职称工作指挥棒作用,引导中级职称执业医师服务基层,多措并举,努力为社区、乡村老年人提供优质医疗卫生服务。

郭翠芬提问:我省在养老护理人员队伍建设方面,如何更好做到“拴心留人”?

衣军强(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答:我省历来重视养老护理人员队伍建设。我们曾专门请示人社部专技司,答复卫生系列职称执行全国统一政策,中、初级职称参加全国统考,高级职称参加评审,各省不得另设名称,突破国家政策。养老机构中的医护人员,应执行全国的统一政策。但这并不影响我省养老护理人员拥有畅通的职业发展通道。养老机构中的技能人员,可以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养老医疗机构中的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与其他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职称评审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可以参加我省卫生系列职称评价。养老机构中非卫生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参加社会工作者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评价,按取得的职业资格,可对应初、中、高级职称;也可以按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如工程、财会、档案等,参加相应职称系列评价。

下一步,我们将抓机遇、强教育、创声誉、提待遇、树荣誉,兑现扶持政策,储备技能人才,提供就业创业机遇,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畅通职业发展通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为我省养老事业发展更好“拴心留人”。

来源:山东政协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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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文章来源: 金台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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